據南方+,日前,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公安局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下稱《細則》)。

《細則》在“引進應屆高校畢業生入戶”一章中提到,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按《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下稱《辦法》)規定條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具有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後,可向入戶地的區公安機關申報辦理入戶手續。

目前,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引進在職人才入戶”受理頁面顯示,來廣州市創業或就業人員,符合“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有學士學位證的,具有中、高級職稱證的,年齡在40週歲以下”即可申請將戶口遷入。

在此之前,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並有學士學位,需要連續繳納6個月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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