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本報記者付樂 冉學東 北京報道

近日,全國多地金融機構因互聯網貸款業務問題收到監管罰單。

今年7月,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存量業務過渡期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然而,過渡期延長並不意味着監管放鬆。

8月8日,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近來部分銀行因互聯網貸款業務被罰,一方面表明互聯網貸款業務已經成爲了當下監管的重點工作,另一方面,也體現出銀行機構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合規存在薄弱之處,尤其涉及到合作伙伴的資質審覈、合作模式建立、合作業務監督等重點環節,更不能掉以輕心。”

監管趨嚴

近期全國多地金融機構因互聯網貸款業務風險管理不到位、發放貸款不符合監管要求、不良貸款轉讓不合規等違法違規行爲,被處以罰款或給予當事人警告處分。

具體來看,5月30日,寧波銀保監局公示,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發放互聯網借戶貸款,不良貸款轉讓不合規”,被寧波銀保監局罰款60萬元。

6月17日,廈門銀保監局公佈行政處罰公示信息顯示,平安銀行廈門分行因“與個別互聯網公司聯合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不符合監管要求”“貸前調查不盡職,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住房按揭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爲,被廈門銀保監局處以200萬元罰款,同時3名當事人分別被給予警告。

繼去年2月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監管層再出手規範互聯網貸款業務,並於今年7月印發《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存量業務過渡期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部分商業銀行的互聯網貸款業務特別是合作貸款業務,面臨到期合規的壓力。“互聯網貸款過渡期延長,改變的是時間維度而並非質量,對於一些整改進度較慢的機構而言是利好,可以利用更多時間來細化各項整改工作,但延長過渡期並不意味着監管放鬆。”蘇筱芮表示。

“商業銀行仍存在履行貸款主體責任不到位,授信審批、貸款發放、資金監測等核心風控環節過度依賴合作機構等問題,與監管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不利於業務持續發展。”7月15日,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互聯網貸款在平臺流量的加持下快速拓展,但是在與平臺合作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隱患。部分中小銀行缺乏完備的的風控體系,流量入口和用戶數據均掌握在平臺方手裏,致使銀行不能更好的控制風險,互聯網貸款資產質量下行壓力加大,逾期貸款規模有所上升。例如,西北某城商行,與頭部互聯網銀行合作開展的線上聯合貸款資產質量下行,截至2021年末,不良率較年初上升2.97個百分點至5.19%。

此外,蘇筱芮指出,監管再次強調了銀行業機構強化獨立性、增強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原則,表明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仍需以商業銀行爲行動主體,合作機構主要起到輔助作用,不能“反客爲主”。這既是合規底線,也是商業銀行審慎經營、強化風控管理的關鍵內容。

獨立風控迎考

作爲線下貸款業務的重要補充,互聯網貸款進一步滿足了企業和居民合理融資需求,服務傳統金融渠道難以觸達的客戶羣體,不斷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蓋面。

此前互聯網貸款經歷了矇眼狂奔的過程,銀行市場風險敞口和管理難度加大,潛藏資金池、高利貸等風險。部分銀行單純的成爲了資金提供方,有的甚至直接放棄了風控環節,不利於銀行整體的風控和獲客。

金融的本質是風控。從2017年至今,監管不斷強調銀行要夯實自身風控能力,通過建立完備的自主風控體系,避免銀行被擁有巨大流量的平臺裹挾。然而,對於城商行和中小銀行來說,要做到獨立風控並非易事,部分銀行的核心風控環節過度依賴合作機構。

關於風控關鍵環節自主完成,一位城商行風險管理部負責人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一方面,數字化風控需要既懂業務,又懂技術的複合型人才,這類人才本身就不是很多,而且很多區域性銀行不在一二線城市,無論薪資待遇還是區位都不具備優勢。

另有中小銀行內部人員表示,小銀行本身運營成本不低,如果再單個銀行自建風控體系,那成本就太高了。

專家表示,中小銀行的技術能力和資源雖然不及大行,但是通過借鑑大行的經驗,建立內部控制風險管理體系的關鍵環節,依然能搭建起理想的風控體系。中小銀行在數字化轉型的過程中,要以“小步快跑”的模式快速迭代,先搭建起模型,再慢慢完善,爭取做到每一步都可衡量、可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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