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机构因这类贷款违规被罚“流量生意”背后存风控难题

华夏时报 记者 付乐 冉学东 北京报道

近日,全国多地金融机构因互联网贷款业务问题收到监管罚单。

今年7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然而,过渡期延长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

8月8日,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近来部分银行因互联网贷款业务被罚,一方面表明互联网贷款业务已经成为了当下监管的重点工作,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银行机构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合规存在薄弱之处,尤其涉及到合作伙伴的资质审核、合作模式建立、合作业务监督等重点环节,更不能掉以轻心。”

监管趋严

近期全国多地金融机构因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发放贷款不符合监管要求、不良贷款转让不合规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或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

具体来看,5月30日,宁波银保监局公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发放互联网借户贷款,不良贷款转让不合规”,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60万元。

6月17日,厦门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因“与个别互联网公司联合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不符合监管要求”“贷前调查不尽职,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厦门银保监局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3名当事人分别被给予警告。

继去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监管层再出手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并于今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部分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特别是合作贷款业务,面临到期合规的压力。“互联网贷款过渡期延长,改变的是时间维度而并非质量,对于一些整改进度较慢的机构而言是利好,可以利用更多时间来细化各项整改工作,但延长过渡期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苏筱芮表示。

“商业银行仍存在履行贷款主体责任不到位,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资金监测等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等问题,与监管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不利于业务持续发展。”7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互联网贷款在平台流量的加持下快速拓展,但是在与平台合作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隐患。部分中小银行缺乏完备的的风控体系,流量入口和用户数据均掌握在平台方手里,致使银行不能更好的控制风险,互联网贷款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加大,逾期贷款规模有所上升。例如,西北某城商行,与头部互联网银行合作开展的线上联合贷款资产质量下行,截至2021年末,不良率较年初上升2.97个百分点至5.19%。

此外,苏筱芮指出,监管再次强调了银行业机构强化独立性、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原则,表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仍需以商业银行为行动主体,合作机构主要起到辅助作用,不能“反客为主”。这既是合规底线,也是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强化风控管理的关键内容。

独立风控迎考

作为线下贷款业务的重要补充,互联网贷款进一步满足了企业和居民合理融资需求,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达的客户群体,不断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盖面。

此前互联网贷款经历了蒙眼狂奔的过程,银行市场风险敞口和管理难度加大,潜藏资金池、高利贷等风险。部分银行单纯的成为了资金提供方,有的甚至直接放弃了风控环节,不利于银行整体的风控和获客。

金融的本质是风控。从2017年至今,监管不断强调银行要夯实自身风控能力,通过建立完备的自主风控体系,避免银行被拥有巨大流量的平台裹挟。然而,对于城商行和中小银行来说,要做到独立风控并非易事,部分银行的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

关于风控关键环节自主完成,一位城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一方面,数字化风控需要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这类人才本身就不是很多,而且很多区域性银行不在一二线城市,无论薪资待遇还是区位都不具备优势。

另有中小银行内部人员表示,小银行本身运营成本不低,如果再单个银行自建风控体系,那成本就太高了。

专家表示,中小银行的技术能力和资源虽然不及大行,但是通过借鉴大行的经验,建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依然能搭建起理想的风控体系。中小银行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要以“小步快跑”的模式快速迭代,先搭建起模型,再慢慢完善,争取做到每一步都可衡量、可预期。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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