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支持跨國公司在深“落戶” 深圳最高獎勵600萬元

證券時報e公司訊,據深圳發佈的消息,《深圳市商務局關於〈深圳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總部企業辦法〉的實施細則》正式發佈,於8月8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實施細則》明確經認定的跨國公司總部企業,可按照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分檔予以3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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