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孙燕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山证券”)遭监管警示。

8月9日,深圳证监局官网披露了关于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山证券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涉房项目占比较高、尽职调查不完备等问题。

中山证券资产证券化业务被指存在四大问题

深圳证监局指出,中山证券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公司层面整体风险管控存在不足。该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涉房项目占比较高,风险相对集中,公司层面未能通过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压降。

二是质量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该公司部分项目质控环节形成的质量控制报告内容不完善,未明确需要提请内核会议讨论关注的问题。

三是内核机制执行不到位。该公司个别项目对内核意见的答复、跟踪不充分。

四是尽职调查不完备。该公司个别项目对原始权益人对外担保的核查不够充分,对中介机构相关意见的核查未纳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对个别事项未发表明确意见。

故根据《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二季度各项资管业务月均规模数据显示,2022年二季度,中山证券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月均规模达260.49亿元,排名行业第18。相较2022年一季度,中山证券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月均规模减少21.38%,排名也下滑一位。

官网信息显示,中山证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深圳。依据股东锦龙股份(000712.SZ)发布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未经审计),中山证券在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0.44亿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减少90.75%;净亏损1.73亿元,由盈转亏。

年内券商频收资产证券化业务罚单

8月8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申文波、申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措施的决定。经查,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泰证券”)作为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未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内部质量控制不严,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申文波、申挚作为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的核心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按照《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认定两人为不适当人选,在2022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3日期间,不得从事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此前在7月8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的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显示,因在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未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内部质量控制不严,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恒泰证券项目质控负责人张金华、项目具体经办人吕浩辰被出具警示函,时任分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负责人邓浩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另外在4月1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银河金汇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银河金汇资管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内控机制不完善。未设立专职质控团队;内核履职独立性不足,个别承做人员参与内核表决工作;未由专门职能部门或团队负责证券发行与承销工作;立项、承销、存续期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部分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尽职调查存在依赖发行人、第三方提供资料的情形,核查不充分;工作底稿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存续期管理对基础资产质量变化情况、原始权益人持续经营情况关注不足。

责任编辑:王杰 图片编辑:施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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