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孫燕

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山證券”)遭監管警示。

8月9日,深圳證監局官網披露了關於對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中山證券在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過程中,存在資產證券化業務涉房項目佔比較高、盡職調查不完備等問題。

中山證券資產證券化業務被指存在四大問題

深圳證監局指出,中山證券在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過程中,存在四大問題:

一是公司層面整體風險管控存在不足。該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涉房項目佔比較高,風險相對集中,公司層面未能通過有效的風險管控措施及時壓降。

二是質量控制機制不夠完善。該公司部分項目質控環節形成的質量控制報告內容不完善,未明確需要提請內核會議討論關注的問題。

三是內核機制執行不到位。該公司個別項目對內核意見的答覆、跟蹤不充分。

四是盡職調查不完備。該公司個別項目對原始權益人對外擔保的核查不夠充分,對中介機構相關意見的核查未納入工作底稿,《盡職調查報告》對個別事項未發表明確意見。

故根據《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中山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的2022年二季度各項資管業務月均規模數據顯示,2022年二季度,中山證券的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月均規模達260.49億元,排名行業第18。相較2022年一季度,中山證券的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月均規模減少21.38%,排名也下滑一位。

官網信息顯示,中山證券成立於1992年,總部位於深圳。依據股東錦龍股份(000712.SZ)發佈的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未經審計),中山證券在2022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0.44億元,同比(較上年同期)減少90.75%;淨虧損1.73億元,由盈轉虧。

年內券商頻收資產證券化業務罰單

8月8日,內蒙古證監局發佈關於對申文波、申摯採取認定爲不適當人選2年措施的決定。經查,恆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恆泰證券”)作爲慶匯租賃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計劃管理人,未對專項計劃基礎資產進行全面盡職調查,內部質量控制不嚴,內控機制執行不到位。

內蒙古證監局指出,申文波、申摯作爲慶匯租賃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項目的核心負責人,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直接責任。按照《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內蒙古證監局決定認定兩人爲不適當人選,在2022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3日期間,不得從事資產證券化相關業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此前在7月8日,內蒙古證監局發佈的三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顯示,因在慶匯租賃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中未對專項計劃基礎資產進行全面盡職調查,內部質量控制不嚴,內控機制執行不到位,恆泰證券項目質控負責人張金華、項目具體經辦人呂浩辰被出具警示函,時任分管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負責人鄧浩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

另外在4月18日,深圳證監局發佈關於對銀河金匯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銀河金匯資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銀河金匯資管在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過程中,存在兩大問題:一是組織架構、人員配備、內控機制不完善。未設立專職質控團隊;內核履職獨立性不足,個別承做人員參與內核表決工作;未由專門職能部門或團隊負責證券發行與承銷工作;立項、承銷、存續期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部分資產證券化業務項目盡職調查存在依賴發行人、第三方提供資料的情形,覈查不充分;工作底稿歸檔不及時、不完整;存續期管理對基礎資產質量變化情況、原始權益人持續經營情況關注不足。

責任編輯:王傑 圖片編輯:施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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