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8月9日訊(記者 王宏)財聯社記者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財險部日前下發《通報》,指出部分財險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模式存在風險,要求各財險公司應及時排查,不得開展任何類似的、不符合保險原理的短期健康險業務,並於8月19日前提交整改報告。

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部分醫藥險業務存在《通報》中所指出的問題,保險公司做大保費規模完成了任務,但卻忽視了其中的風險。業內人士還表示,不管是保險產品的創新,還是保險業務的創新,最基本應符合保險原理,以合規爲前提。

部分短期健康險業務異化違規

《通報》指出,銀保監會財險部在對部分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開展日常監管和非現場監測過程中,發現部分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急速增長,且基本集中於同一類業務模式。

具體來看,部分保險公司公司與擁有互聯網醫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關聯公司的相關業務集羣開展合作過程中,用特定藥品團體醫療保險方式承保客戶因已確診疾病發生的後期藥品治療費用。

並且在實際業務承保中,公司通過將等待期設置爲0天、將保險責任終止條件設置爲給付一次等方式迎合業務模式需求,保費收入與藥品價格相近,從收取保費到支付賠款間隔時間較短,且公司未參與掌握核心風險管理環節,業務持續虧損。

銀保監會表示,在上述業務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和風險:一是公司承保的是確定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不符合大數法則、射幸原則等基本保險原理,且無法通過重大風險測試。二是公司風險管控缺失,前端承保和後端理賠等核心環節均由相關機構掌握,保險公司不掌握自主定價權,也未實質參與風險管理,無法體現保險經營管理風險的基本功能作用。

某醫藥背景的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對財聯社記者表示,目前市面上很多醫藥險業務,實際上是讓保險公司承保確定損失風險。這種業務下,合作機構將收到的藥費給保險公司充當保費,再以賠款的形式把藥費賠出來,保險公司可以做大保費規模完成任務。

有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這種業務模式下,保險公司只是過賬,與收個賬戶管理費是一樣的。”

另一位財險公司業務人員告訴財聯社記者,上述業務在市場上做好幾年了。”出於合規考慮,我們就沒做,這次應該是監管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所以決定處理。”

保險業務創新應合規

《通報》指出,各財險公司要及時排查短期健康險業務,不得開展任何類似的、不符合保險原理、失去保險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險業務,確保業務依法合規,確保業務的可持續性,維護行業良好社會形象。各公司自查整改報告應於8月19日前報送我部及屬地銀保監局。

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民博士表示,《通報》將相關問題已經分析地比較詳細,從事上述業務的財產險公司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上述業務不符合保險原理,承保了一些確定性的損失。二是保險公司沒有真正履行相關承保理賠的職能,而將理賠職能外包給科技公司,存在違規風險。

王民表示,通報指出的問題,並不僅僅限於特藥險,還有一些其他保險產品也可能存在類似問題,這也是目前市場上比較明顯的通病。只有平臺掌握客戶與數據,合作的保險公司無法履行相應的承保與風控職能,保險也就淪爲了一個簡單的支付通道。

不管是保險產品的創新,還是保險業務模式的創新,最基本的應符合保險原理。現在市場上很多創新背離了保險原理,《通報》及時指出問題,值得深思。王民表示。

銀保監會財險部也表示,各財產保險公司應緊緊圍繞保險保障本源開展產品創新工作,結合不同被保險人的風險特點,持續優化保險產品、體現風險保障責任,滿足不同人羣在藥品和健康管理服務等方面的需求,依法合規開展短期健康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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