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長江日報

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8月9日訊(記者耿珊珊 通訊員張雅思)8月9日,武漢海事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2021年長江海事審判白皮書,併發布了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十項措施。

新聞發佈會現場,記者耿珊珊 攝

武漢海事法院是全國11家海事法院中唯一一家設在非沿海省份的專門法院,其管轄範圍爲上起四川省宜賓市合江門,下至安徽省和江蘇省交界處的長江干線及支流水域,覆蓋五省一市。

該院對上述水域內發生的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合同糾紛,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相關糾紛、其他海事海商糾紛及海事行政案件、海事特別程序案件等六大類108種案件行使專門管轄權。

2021年,該院新收各類案件2211件,舊存291件,共計2502件,同比增長15.1%。結案2159件,結案率93.9%,當年結收比97.6%,平均每件審理天數138.95天,較2020年平均縮短60.23天。

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促進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需要更加公平公正規範高效保護長江航運經濟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此次武漢海事法院發佈的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十項措施,主要從優化訴訟費退費機制、加大涉企案件訴前調解力度、暢通涉企服務“綠色通道”、慎用涉企案件保全措施、提高涉企案件審判效率等方面展開,不斷提升海事司法服務能力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對企業涉訴案件採取優先立案、優先訴前調解,通過跨域立案、網上立案、郵寄立案,網上開庭、網上調解等方式,實現最低成本訴訟。實行“容缺受理”制度,允許邊受理邊補充材料。實行立案接待首辦負責制,誰接待誰負責,不辦結不下班,當日事當日結。

嚴格審查涉企案件保全申請,嚴禁超標的額、超範圍保全,不得違規查封、扣押、凍結涉案企業正在投入生產運營或者正在用於科技創新、產品研發的設備資金和技術資料。非情況緊急且確有必要的情形,不“死扣”船舶。

此外,武漢海事法院還設立營商環境投訴專線。暢通營商環境投訴渠道,及時回應羣衆關切,對投訴人反映的問題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並答覆;投訴屬實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情況書面或者電話告知投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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