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關於基金經理參與場外期權牟利的市場傳聞,在全行業掀起軒然大波。

根據傳聞中的說法,基金經理在建倉某隻個股之前,先通過場外期權通道在券商下單看漲期權(槓桿普遍10倍以上,最高可達20倍),建倉後該票若漲幅50%,則場外期權浮盈可能超過500%甚至更高,既暴利又隱祕。

目前該傳聞尚未得到證實,但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從多位熟悉期權的業內人士處獲悉,該利益鏈條確實存在。換言之,基金經理的確可以借道私募或者中介機構,通過參與場外期權攫取鉅額利潤。

“傳聞中的情況是在賭監管的漏洞,形式非常隱晦,即使通過大數據的篩查也很難發現,不像傳統‘老鼠倉’有着賬戶的關聯性。”一位公募基金總經理告訴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但這就是‘老鼠倉’的衍生品,是‘老鼠倉2.0’!基金經理不要抱有僥倖心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做場外期權確實有着巨大的利益鏈條,如果屬實,全行業需要以此爲典型案例來一次肅清。監管和市場也可以看到,基金‘老鼠倉’已經發生了新的變化,相關的衍生品也不能碰。”

全行業敲響警鐘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從一家公募基金內部瞭解到,在8月9日的投研例會上,投研總監和合規總監明確詢問每位基金經理,有沒有參與這類場外期權套利,並對此事做了重點宣導。

“我們苦口婆心地強調,基金管理對個人的價值承認度非常高,大家的職業生涯非常廣闊,一定要遵守法律,這個職業本身有着巨大的成長空間,財富積累也是幾何級的,千萬不要爲了短期利益誘惑去打破原則。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即便過了十年,都是可追溯的,要坐牢的。大家都還年輕,不能爲了短期利益去冒這麼大的風險。”該公司高管告訴記者,“如果這件事被證實,後續細節披露出來的話,我們一定會把這個案例仔細分析,嚴令杜絕。”

上述高管還表示,這件事對於行業的警示作用在於,“在基金經理的管理上,需要秉承更加審慎的態度。重大投資決策以及趨勢性的決策,要考慮各種可能產生的風險,把派生的利益鏈條給堵住,做好信息隔離工作,堅守內部防火牆制度,儘量減少基金經理犯錯的可能性。”

在他看來,行業的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同等重要。“2019年以前,行業基金經理的收入係數還沒有相差太大。但最近幾年,公募基金在蓬勃發展過程中,產生了供需矛盾,整個行業上萬只產品,3000多位基金經理,中國的財富管理市場人才依然是稀缺品。加上收入差距急劇擴大,頂流基金經理全年有幾千萬收入,行業氣氛相對浮躁。實際上基金經理的提拔應該是德才兼備的,但現在行業‘內卷’,用人會有些偏頗。從公司治理來看,任何嚴格的法規都不能杜絕其中的道德風險,法制建設和道德建設同等重要。”

“我們的基金經理上崗時都會有紀檢來進行廉政談話,日常也都有相關培訓,每半年召開員工大會,會有相關的案例講解。核心還是讓大家要把心態放平放長遠,不要去追逐短期的名利,這纔是團隊應該有的投研文化。”一位基金公司董事長告訴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

場外期權滋生“黑中介”

場外期權這個對於普通人相對陌生的詞彙,究竟如何實現套利?

“場外期權業務,可能一個券商客戶經理一輩子都遇不上一單。”有券商營業部投顧人員介紹,2015年股市大調整以來,場外配資遭到打擊,通過融資融券放槓桿的比例又很有限,客戶想放槓桿的途徑減少了。原來一部分做融資融券、場外互換的客戶轉做場外期權,槓桿比例能突破傳統融資的空間。

場外期權是相對於場內期權而言的,某種程度上也是提供槓桿的工具,其收益結構是非線性的,和交易所內的期權交易無異,不同之處在於場外期權合約條款沒有任何限制或者規範,行權價和到期日由交易雙方自由釐定。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瞭解到,場外期權最高槓杆比例可放到20倍。券商作爲做市商對接客戶,如果有不能平掉的頭寸,券商自己就作爲機構的對手方。

貴州茅臺爲例,一個月的期權費爲5%,意味想擁有100萬茅臺的市值,只需要交5萬,在這一個月內如果貴州茅臺上漲10%,客戶可獲得10萬的收益,相當於投入5萬元,利潤200%;在這一個月中無論這隻股票下跌多少,無需追加資金,最多損失這5萬的期權費,以這種方式論槓桿相當於放大到20倍。

值得一提的是,場外期權的交易對手是機構而非個人,個人介入場外期權業務是明令禁止的。有證券營業部爲了規避這一監管要求,會幫助客戶註冊一個空殼公司,以此實現“曲線交易”。

賺錢效應,不僅受到了大型券商的青睞,也使得一些中介借道券商來分一杯羹。

某網站上就有這樣一則介紹——“虧損有限,收益無限。說到槓桿,可能一般投資者想到的是配資,但實際上,目前市場上還有一種比配資更有優勢,資金運用效率更高,風險也更可控的金融工具,就是場外個股期權。”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從該中介機構客戶經理處瞭解到,“個人沒辦法直接參與場外期權,機構纔是合格投資者,我們公司在證券公司有個專門的賬戶,如果你有看好的股票標的,可以把資金轉給我們通道方,下指令買進或者拋出。”

“這個業務最大的優點就是不受行情限制,可以選擇看漲或者看跌,根據不同的到期日支付少量權利金,就可以獲得幾十倍的權利金操盤賬戶,全倉買入的盈利都歸投資者;如果方向錯了,只要不到期,最大的虧損也就是權利金。”該客戶經理表示。

“國內的金融衍生品市場並非法無禁止皆自由,而是法律允許纔可以做。如果嚴格按照條文來執行的話,這種操作肯定是違規的。櫃檯衍生品證券公司是主要發起人,機構是交易對手,個人是沒有資質參與的。”一位券商期權交易員表示,“另外,萬一平臺跑路消失了,這也是潛在的風險。”

在華南一家券商營業部機構業務負責人看來,這是非法平臺在做“黑莊”。“他們虛構了一個平臺,然後客戶互相做交易,場外期權涉及到保證金的安全問題,跟一家完全不靠譜的機構來做交易,涉及很大的風險,而券商的場外交易不存在資金監管的問題,這種平臺相當不靠譜。”他說。

一位券商期貨期權研究人士告訴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借道第三方中介平臺參與場外期權的行爲理論上可行,而且通過第三方開戶理論上沒辦法查到本人,非常隱蔽。場外本身是非主流、定製化的產品,可以針對某幾隻個股去做這樣的定製,證券公司不可能覈實到資金來源。這塊監管沒有明確的細則,屬於灰色地帶,而實質上是老鼠倉的行爲,制度上存在一定的監管漏洞,需要及時堵住。”

責編:桂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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