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0日电 “新余发布”微信公众号日前发布《新余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实行购房财政补贴。凡在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2月8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高新区、渝水区、仙女湖区、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由受益财政给予以下补贴: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中新财经)

“新余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截图。

搜索

复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