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演員胡軍因代言理財產品翻車一事登上熱搜,背後牽扯出兩年未能完成兌付的平臺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玖富”)。

胡軍代言的是玖富旗下P2P理財軟件“悟空理財”,2020 年網貸行業出清政策頒佈後,玖富宣佈退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撮合業務,“悟空理財”也更名爲“悟空優選”,併爲出借人提供了三種退出通道。兩年過去,多名出借人稱仍未收到回款。

這並不是一個小數目。玖富數科集團成立於2006年,並於2019年8月在美國納斯達克敲鐘上市,此前主要有在線借貸撮合與財富管理兩部分業務。其中,在線借貸撮合業務有“玖富普惠”“玖富錢包”和“悟空理財”。根據“玖富普惠”官網披露的經營信息,截至2020年7月31日,玖富普惠平臺的當前出借人數量(指仍存在待收借款的出借人總數)超 34 萬人,平臺借貸餘額(指通過平臺撮合完成且尚未償還的借款本金總金額)超 319 億元。

2020年11月,銀保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宣佈全國運營的 P2P 網貸機構已經由高峯時期的5000家完全歸零。不過,P2P 平臺“退而不清”的現象仍待解決。

今年4月,銀保監會 P2P 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曾披露,截至 2021 年末,P2P 存量業務尚未清零的停業網貸機構數量,由 1466 家壓降至 1169 家,比年初減少 297 家,未兌付餘額由 8207 億元壓降至 4974 億元,比年初減少 3233 億元。儘管P2P存量風險逐步下降,平臺遺留的存量清退和兌付問題卻仍然存在,未來如何繼續清退餘額,讓出借人安全“下車”,仍然任重道遠。

玖富“退而不清”

何清峯在2020年底才知道母親投資了一個“無法回款”的P2P平臺。2019年,經過何清峯父親的親戚介紹,何清峯母親在“玖富錢包”投了點小錢試水,由於回款正常,年利息能達到4%~8%,她隨後持續放貸,投入了約5萬元本金。

2020年年中,“玖富錢包”“悟空理財”逐漸出現逾期回款的現象。由於玖富稱是因爲系統更新導致回款變慢,何清峯家人並未把此事放在心上,“那時候沒覺得錢回不來,以爲等等就行了。”

到2020年底,隨着國家對P2P平臺“三降”(降出借人數量、降借款人數量、降借貸餘額)政策持續進行,監管部門要求網貸行業出清,玖富普惠宣佈正式退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撮合業務,“玖富錢包”、“悟空理財”由此停標,併爲出借人提供三種退出通道:第一,將債權轉化成自有商城的優惠券;第二,打折出售,由競買方購買債券;第三,由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收購債權,3年內分步清償。

P2P平臺的封閉期(服務期)與借款期限並不相同,封閉期是指出借人與平臺簽署協議的服務期限,借款期限則是出借人與借款人通過平臺簽訂的借款協議的期限,P2P平臺往往依靠發新標和資金池錯配來完成債轉。若出借人數量持續壓降,會造成平臺債轉速度下降,導致部分項目回款時間延長,從而出現出借人的錢“到期”了,但未收到回款的情況。

由於事態愈發嚴重,何清峯也得知了母親“借出的錢收不回來”。在多方比較後,他們首先選擇了第二種通道——一次性轉讓快速退出通道,即將現有債權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以此實現儘快退出。何清峯提供的流水明細顯示,2020年12月9日,出借人申請了通道二退出方式,並嘗試以九八折出售50000元債權,但掛出4天后無人問津。在玖富的說明中,作爲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玖富不保障債轉成功,出借人的債權是否能轉讓成功,完全由市場決定。

通道二受挫後,2020年12月25日,何清峯母親將退出方式變更爲通道三,按照先本後息分批迴款退出,玖富承諾該通道以3年爲期限,以初始本金爲基準,每月清分,分批迴款。若按3年算,何清峯母親每月應收到1389元回款,但回款記錄顯示,其在2021年1至5月總共收到回款1490元,其中5月僅收到40元回款。

“玖富的說法是,‘通道三’每個月還款金額不固定,取決於催收情況。”何清峯說。在玖富普惠公衆號發佈於2020年底的一篇文章中稱,網貸平臺的後續回款主要依賴於借款人的還款情況,受今年行業全面清退和疫情等因素,逃廢債現象嚴重。平臺引入持牌AMC追償雖然能夠最大化維護出借人合法權益,但後續實際情況仍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玖富還稱,受制於優質資源和資產等限制,平臺每個退出通道均按照“市場化”“時間優先”等原則進行排序,先選通道的出借人可以得到優先優惠執行等權益。因此,玖富建議出借人“趁早選擇合適的退出通道”。

玖富將“通道三”稱爲“適合於家底殷實、不着急用錢且對未來回款比較樂觀的出借人”,出於無法收回款項的擔憂,在5月收到回款當天,何清峯母親將通道三改爲“通道一”,也就是將本息全額1:1兌換爲商城金豆,記錄顯示,她共兌換了47196.12金豆,有效期三年。

一開始,商城的價格還算合理。何清峯母親兌換了包括價值約8000元的掛式空調、約1000元的電飯煲、約800元的拉桿箱等等,目前賬內餘額還有約15000金豆。不過,相較於玖富此前說明的“在線商城是具有電商資質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按照市場價格定價”,讓很多出借人無法接受的是,目前商城的產品有些能達到市場價的5倍,例如,配置爲12+256G的榮耀60手機商城售價爲15366元,而同款產品在天貓榮耀旗艦店僅爲2999元。

何清峯逐漸意識到“通道一”並不是划算的選擇。根據玖富在2020年底推出多元退出通道時的說明,選擇“通道一”的用戶,對於未兌換商品的金額,仍有權自主改選其他通道。

但當何清峯向商城客服、標註爲美度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詢問時,對方則稱有兌換金豆記錄的用戶無法變更其他通道。愛企查數據顯示,美度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東之一爲西安國恆法律服務有限公司,玖富曾引入持牌AMC——寧夏順億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委託國恆作爲債權梳理機構。客服告訴何清峯,由於逃廢債現象嚴重,現在通道二、三回款迅速下跌,通道二在1~2折,通道三未來回款可能越來越少,建議出借人儘快兌換商品退出。

出借人遭遇平臺“晃車”

何清峯家人的經歷被稱爲平臺“晃車”的結果。“這是網貸領域的常見操作,平臺希望通過各種手段讓出借人早日下車、折扣下車。”玖富的另一出借人王偉說。

王偉在玖富共投入了30萬元。2013年,他通過網絡羣聊得知了玖富,當時玖富還沒有App,都通過理財經理線下見面、POS機刷卡購入理財產品,後期再通過理財經理授權贖回。從2013年到2015年,王偉投入了6萬元,當時年化利率在9.5%~10%左右,平臺還有加息券,算下來利率高於10%。“利息比銀行高很多,我續投了一次,最後到手7.5萬元左右。”

2018年,王偉又向玖富買了15萬元的理財產品,回報利率約爲8%。因爲收益高,他還介紹了四位親屬使用玖富。到2020年初,儘管當時已經傳出多個P2P平臺“爆雷”,理財經理告訴王偉玖富的風控做得很好,他仍然買了30萬元的理財,計劃到2021年3月贖回。

等到2020年10月,他發現絕大多數出借人都出現了兌付困難。在選擇三種多元退出通道時,他首先排除了“通道一”,“如果30萬能全部兌換成iphone12、車等容易轉手的商品,我就選了,但是商城提供的主要是市場流動性差的日用品。”

在考慮“通道二”時,由於是在市場中自由交易,王偉發現需要較大的折扣才能出售。他發現,有出借人在以原價掛出轉讓時,系統會自動彈出“建議以市場價折扣出售”之類的字樣,造成變相攔截。因此,王偉最後選了“通道三”,他也成爲了衆多出借人中幸運的一個,每月都收到了8000多元回款,穩定地按照1/36的比例按時回款,而他認識的出借人幾乎都在回款三個月後停止兌付。究其原因,他認爲自己購買的並不全是普通理財產品,其中也有“寶貝計劃”等有保險擔保的產品。

王偉說,目前玖富又推出一種退出方式“債權置換”,給出借人重新匹配債權,交由指定的律所催收。“我接到平臺讓我換成債權置換的電話,我婉拒了。”王偉說,“它是有隱形折扣的,法催服務費有20%,後續能不能全部回款也與平臺無關,相當於‘下車’了。”

王偉稱,玖富使用的第三方App債權通有很多“陷阱”,他向記者展示,打開該App後會出現彈窗,內容稱“法催是目前最有效的回款方式,您的律所法催債權金額158913.55元”,如果點擊“去查看”,很容易被App直接認定爲同意債權置換、選擇法催。

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有關“玖富”的投訴留言達68625條,其中不僅有出借人對於金豆商城、回款情況的投訴,也有借款人關於催收的投訴。

有業內人士認爲,平臺通過“晃車”的方式,讓手握債權的出借人以爲回款困難,造成恐慌,轉而選擇打折的方式儘早退出,平臺還能從中“收割”,因此想盡一切辦法讓一部分人放棄債權。從出借人的角度來說,也希望有部分出借人被“甩下車”,越少的人蔘與,剩下的人拿回本息的可能性就越大。

“資本遊戲。”王偉說,“你要玩得起,要輸得起,還要有風控意識。”他對玖富在承諾的3年內清退仍然樂觀。他每個月都收到1/36的回款,並認爲玖富目的是實現良性退出,要維持上市、轉型發展,都需要讓所有出借人“下車”,現在出借人只需要堅持等到最後。

不過,在何清峯看來,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玖富註冊地在北京市房山區,目前負責玖富退出一事的監管部門主要是房山區玖富普惠平臺化解工作專班。何清峯曾向專班致電,是否能在36個月內全部回款,對方稱“保證不了,但會督促”。8月9日,記者向專班致電詢問同樣的問題,對方稱“專班只針對出借人解答問題,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向上級反映”。

儘管已經“下車”,何清峯仍然覺得相比炒股等投資行爲,這借出去的5萬元更像是“受騙”了,儘管何清峯母親在出借時清楚當時P2P處於監管的“灰色地帶”。

平臺“晃車”是合乎規定的嗎?熟悉行業的人士稱,這些做法是在被經偵立案之前,大多數平臺採用的“割韭菜”的方法。類似方案的核心是讓借款人自己承擔損失,平臺從而以時間換空間。從金融監管的角度來說,只要雙方達成一致,一般也是默認該方案的,以此儘快減少存量、化解潛在的風險。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濤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在P2P行業專項整治後,很多機構採用了和玖富大同小異的退出方案,目前仍然缺乏針對P2P退出方案的相關法律法規。

網貸平臺如何良性退出?

從玖富宣佈停標至今,已有一年零八個月,目前沒有披露任何清退進展的相關數據。

尹振濤認爲,平臺清零後存量清退和兌付問題遲遲沒有解決,最重要的是缺乏相應法律法規、監管規則,由於沒有前車之鑑,從立案到判決都十分棘手。此外,P2P平臺是雙邊市場,涉及人羣龐大,不僅有大量的出借人,還有大量的借款人,加上經濟形勢、就業情況、收入變化的影響,催生了更多逃廢債,解決該問題顯得更加困難。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曉春對《中國新聞週刊》說,在P2P平臺發展初期,在法律、監管層面缺乏對平臺責任的界定。“P2P平臺的性質是中介,只負責提供信息和投資渠道,風險由投資人承擔。在該制度中,平臺呈現了借款人的信息,但其完整與否、真實與否,平臺沒有能力評估,制度本身是有缺陷的;在退出方案上,出借人的權益到底是應收回本金,還是本息,或是無法要求回報,在法律制度上都沒有明確規定。”

劉曉春認爲,P2P是“舶來品”,該概念引進中國後在創新實踐中已經突破了原始的定義,平臺不是信息中介,而是直接成爲融資中介,有的甚至直接做“自融”業務,出現了風險擴大化的局面。

網貸平臺做自融業務涉嫌“非法集資”,此前已有部分P2P平臺被警方立案。例如,2018年,杭州公安局下城分局對“人人愛家金融”網絡借貸平臺、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立案偵查。2020年,湖南衛視主持人汪涵代言的平臺“愛錢進”,被北京東城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立案偵查。

立案後,公安將對平臺借款人開展追繳工作。如被稱爲“中國最大車貸P2P平臺之一”的微貸網,在2020年7月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立案偵查後,到2021年6月21日,上城公安通報累計歸集資金已可覆蓋出借人未兌付本金(累計充值減累計提現)。微貸網隨後在當年8月發佈的財報中披露,微貸平臺上所有未償還的本金淨餘額均已全部償還。

部分P2P機構也已完成存量清零。如轉型爲助貸機構的拍拍貸,截至2020年3月31日仍有19.57億元借貸餘額,但在當年10月便宣佈清退完成。有熟悉行業的人士稱,拍拍貸、微貸網能夠清退完成、償還所有餘額,不僅是因爲借貸餘額比玖富小,也有資產端的區別。“微貸網以車貸爲主,資產質量相對好一些,玖富的資產太複雜了。”

玖富也在逐漸轉型。2021年9月,玖富宣佈從信貸技術服務提供商轉變爲數字化金融科技服務商,轉型爲證券和數字資產投資、交易的全球平臺,爲用戶提供全球範圍內的股票投資、債券交易和數字資產管理服務。

對於P2P平臺來說,轉型門檻很高,即便證券經紀業務競爭激烈,對於玖富來說也是不得不作出的選擇。8月9日上午,玖富股價爲0.679美元/股,相比最高點2019年11月13日的開盤價11.9元/股大幅下降。此外,玖富2021年年報數據顯示,2021年其總營收爲1.23億美元,同比下滑37.38%。由於作爲收入支柱的貸款服務急劇收縮。

悟空理財已在2020年8月更名爲悟空優選,目前該App仍能正常下載使用,但已不再提供以往的P2P產品,現在,它的定位是“一款基於移動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爲廣大個人用戶提供專業化的投資智能管理與信息服務工具,提供銀行、基金理財等服務”。

目前,玖富並未以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民事判例中,中國裁判文書網已經公佈多起與玖富有關的判例,均以出借人敗訴告終。2021年11月30日公佈的一份出借人與玖富民間借貸糾紛民事判決書中,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認爲,判斷網絡借貸中介機構是否僅提供媒介服務的關鍵標準是中介機構是否設立資金池,是否爲自身或變相爲自身融資,是否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此案中當事人宋某與北京玖富公司之間僅存在中介合同關係,提供的借款均通過其在華夏銀行北京分行開立的個人存管賬戶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無證據證明北京玖富公司設立資金池,因此不予支持宋某提出的由玖富償還借款本息的要求。

尹振濤認爲,由於P2P平臺停止運營多年,投資人數量龐大,應儘快做好投資人的信息收集和整理,證明其投資金額、收益、筆數等信息,也方便解決後續回款問題。此外,對於非法集資的平臺應該嚴懲,而對於逃廢債人員,對於反催收聯盟等違法組織,也同樣要依法打擊。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浩表示,平臺清退的難點還在於資金問題,作爲信息中介的平臺,出借人提供了資金,借款人借走了資金,借款人的資金如果難以收回或者收回難度大、時間週期長,就很難清退出借人的資金。周浩認爲,隨着監管層面的穩步清退,P2P 平臺風險正在逐步下降,未來將繼續對未能清退的平臺以及未兌付的金額進行監管。

“在P2P網貸領域,監管曾存在明顯的真空和滯後,這是值得反思的問題,但同時,監管很難具備前瞻性。”尹振濤認爲,在爲了推動行業創新時,監管的尺度顯得更爲困難。在發現問題的時候,如何預警問題、出臺政策,需要有一個規範的處置程序,明確在什麼時間由哪個部門出面,這會增加監管的工作量,但在科技支持金融創新的同時,也可以讓科技支持金融監管的創新,用科技手段輔助監管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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