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众日报

8月11日,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去年1月至今年6月,全市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99人、起诉343人;提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6人。

发布会上,枣庄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姜广俊从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推动涉未案件统一集中办理、加强预防与宣传教育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倾情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依法监督立案;对应依法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纠正漏捕漏诉9人;依法提起二审、再审抗诉5件,均获得法院支持并改判。针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因案致生活无着、就学困难等情形,共申请救助20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困境儿童13人,帮助5人重返学校、3人落实医疗康复机构,切实体现司法的温暖、温情和温度。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全面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姜广俊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2021年以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2.8%。同时,去年以来共引入社会力量1095次,入住观护教育基地202次、帮助教育1156次。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首创附条件考验期满颁发结业证和遵纪守法宣誓仪式,在重新步入社会之前,用庄严的仪式感感化未成年人。

在推动涉未案件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方面,姜广俊介绍,2021年年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未检部门或未检办案组统一行使。其中,去年10月以来,全市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规范开展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工作,对于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依法审慎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建议共12件,并会同民政等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综合救助、生活安置等工作,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10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4件,涉及食品卫生、娱乐性经营场所、校园周边安全等领域。

2021年以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17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1人,纠正混管混押56人。

如何加强预防与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姜广俊介绍,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去年以来,全市通过教师、医生获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线索4个,均立案侦查。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涉及相关个人或单位未履行报告义务案件4个,对于没有履行强制报告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对个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约谈。同时,积极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两级院院领导、检察官共有108人担任127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去年以来,以“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开展法治进校园150场,辐射27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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