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宁晚报

8月11日,记者从南宁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获悉,日前市“大行动”办召开南宁市“门前三包”工作推进会,在原有“门前三包”的基础上,把“落实防疫措施和劝导不文明行为”两项内容增加到责任中,引导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市容市貌环境、遵守文明秩序、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城管执法人员要求商家严格落实新“门前三包”责任要求

8月11日下午3时许,在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8号沿街商铺,一店铺店主麻女士引导进店的顾客扫码测温,并提醒戴好口罩,进店顾客都听从配合工作。店铺门口粘贴的新版“门前三包”责任牌增加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内容。此时,几名城管执法队员在该沿街店铺巡查,向商家宣传提醒落实新“门前三包”的责任要求。

社区志愿者动员商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青秀区新竹街道办纬武社区党委书记、主任郝红梅介绍,新的“门前三包”增加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社区与城管部门走访各商家店铺,提醒商家在原有的“门前三包”责任内容上,要求顾客进店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疫情防控要求,商家店员在营业中,也要自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经过多轮走访和宣传动员,目前该社区325家店铺已经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和粘贴责任牌。

当日下午4时许,在西乡塘区新阳路利客隆超市人民店,城管执法人员与该店店长现场签订新的“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将“门前三包”责任牌粘贴门口。新的“门前三包”责任牌增加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内容。西乡塘区城管监察大队新阳中队指导员何舒琴介绍,在日常巡查中,将要求商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要求,在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同时,也要做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城管执法人员与商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容广告科工作人员唐宁晖称,南宁市“门前三包”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绿化亮化有责任要求,如今结合南宁市当前工作要求,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列入“门前三包”责任要求中。

城管执法人员在店铺门口粘贴“门前三包”责任牌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根据市委的工作要求,南宁市“大行动”办于2022年8月4日召开南宁市“门前三包”工作推进会,在原有“门前三包”的基础上,把“落实防疫措施和劝导不文明行为”两项内容增加到责任中。

组织开展“门前三包”专项行动,与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商铺悬挂“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并按要求做好店面周边市容秩序、环卫保洁、绿化完好等责任落实,推动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街商铺“门前三包”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此外,规范做好商铺经营划线、非机动车泊位划线设置工作。

截至目前,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约11万份,新设置“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约11 万块;新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近9万处。

新的“门前三包”责任牌增加有新内容

词条解释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临街单位、商铺业主、物业企业等责任方要对划定的责任区履行好包市容秩序、包环境卫生、包绿化亮化的责任。

未落实“门前三包”最高罚2000元

《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拒绝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经责令限期签订,逾期仍不签订的,处2000元罚款;

( 二)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或者履行责任未达到要求和标准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被悬挂黄色警示牌,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被悬挂红色警示牌,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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