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12日訊 (記者 鍾文鑫)據信用中國(上海),近日,上海世紀聯華超市寶山有限公司因加價收取電費,被上海市寶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8.5萬餘元。

處罰詳情顯示,當事人在世紀聯華商場轉供電過程中,按照自行制定電費單價1.25元/度收取19家終端用戶企業電費。根據電力公司電費賬單和當事人收取電費明細統計,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期間,19家終端用戶應交電費單價0.69元/度至0.79元/度,當事人共計多收電費金額8.5萬餘元。當事人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相關規定。

上海世紀聯華超市寶山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06月28日,註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爲董剛。上海世紀聯華超市發展有限公司控制該公司100%股權,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上海世紀聯華超市發展有限公司100%股權。

公開資料顯示,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隸屬上海市屬大型國有企業百聯集團,於1991年5月設立。2003年,聯華在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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