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世汽車訊 歐盟和韓國對美國提出的電動汽車購置稅抵免計劃表示擔憂,稱這可能會歧視外國製造的汽車,並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則。

根據美國參議院8月7日通過的4,300億美元氣候與能源法案,美國國會將取消現有電動汽車購置者稅收抵免7,500美元的上限,但會增加一些限制,包括禁止不在北美組裝的車輛獲得稅收抵免。該法案在美國總統拜登簽署後立即生效。

歐盟委員會發言人Miriam Garcia Ferrer表示,“我們認爲這是一種歧視,相對於美國製造商而言,這是對外國製造商的歧視。這將意味着它不符合WTO的規定。”

Garcia Ferrer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歐盟認可華盛頓的想法,即認爲稅收抵免是推動電動汽車需求、促進向可持續交通轉型以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激勵措施。

“但我們需要確保出臺的措施是公平的……而非帶有歧視性的,”她說道。“因此,我們會繼續敦促美國從該法案中刪除這些歧視性的條款,並確保其完全符合WTO的規定。”

8月14日,韓國表示已向美國表達了類似擔憂,即該法案可能違反WTO規則和《韓美自由貿易協定》(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韓國貿易部長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已要求美國貿易當局放寬有關電池部件和汽車組裝地的要求。

當天,韓國貿易、工業和能源部與現代汽車、LG新能源、三星SDI、SK等汽車和電池企業舉行了座談會。這些企業要求韓國政府提供支持,以避免在美國市場的競爭中處於劣勢。

8月12日,韓國汽車工業協會表示,已向美國衆議院致函,並引用了《韓美自由貿易協定》,要求美國將在韓國生產或組裝的電動汽車和電池零部件納入美國的稅收優惠範圍。

韓國汽車工業協會在一份聲明表示,“美國參議院的電動汽車稅收優惠法案包含了區別對待北美產和進口電動汽車和電池的優惠條款,韓國對此深感擔憂。”該協會表示,韓國一直在爲美國製造的電動汽車提供補貼。

現代汽車表示,“目前的立法嚴重限制了美國人選擇電動汽車的權利,這可能會大大減緩該市場向可持續移動出行的轉型。”

一些主要汽車製造商上週表示,大多數電動車型將沒有資格享受稅收抵免,因爲法案要求電池部件和關鍵礦物必須從北美採購。

責任編輯:於健 SF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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