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文娱北京8月12日电(记者 任思雨)近来,因模仿明星而走红的ESO组合频频登上热搜。

在短视频平台,ESO组合拥有众多粉丝,其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鹿哈、黄子诚、权酷龙、王俊卡、王二博、林俊绝、张艺兴等等,他们从组合名称、成员名称、造型妆容等等都模仿了EXO、TFBOYS等多个当红组合中的艺人。

ESO组合。来源:视频截图。

近日,ESO组合成员“鹿哈”接受采访,并表示从没觉得自己是网红,“山寨对我们也是很好的称呼”,不觉得模仿丢人。还有网友偶遇主持人杨迪、歌手刘维与ESO共同录制某综艺,杨迪随后两次作出回应,称录制节目自己事先不知情,会告知节目组将相关片段剪掉,并表示硬实力才应该是推崇和有价值的,不会助长这种风气。

来源:微博截图。

因为“山寨”明星,ESO组合在走红的同时也引发大量争议。有网友认为他们搞笑好玩,也有很多人表示这是碰瓷、哗众取宠,还有人提出,如此模仿明星,是否涉及侵权?

对此,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接受中新文娱采访时指出,EXO作为韩国男子流行演唱组合,鹿晗、黄子韬、张艺兴等中国明星曾经加盟,在公众尤其是年轻人群体中有一定影响。ESO组合模仿EXO组合的名称,又模仿鹿晗、王一博、张艺兴、林俊杰等流量明星,取名鹿哈、王二博、张艺西、林俊绝等名字,这种模仿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标志混淆行为,或者叫仿冒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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