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人口、經濟和共同富裕”主題研討暨馬寅初誕辰140週年紀念活動在馬寅初的故鄉——浙江省紹興市嵊州市舉行。天津大學馬寅初經濟學院創院院長、卓越教授,國家能源、環境和產業經濟研究院院長張中祥發表了主旨演講。

在對馬寅初表達崇敬之情的同時,張中祥從建設碳市場助力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的角度進行了闡述。他分別從經濟目標、區域碳配額、設立轉型基金、向低收入羣體派發個人碳配額等方面表達了四個觀點,並進行了解釋。同時,張中祥還從碳排放配額分配的角度,強調加快建立全國統一制度規則的重要性,避免出現“鞭打快牛”的現象。

觀點一:碳市場有助於實現經濟發展的同時,以最低成本實現節能環境約束目標

大家越來越有共識,共同富裕不是躺平,還是需要堅持發展,而且是高質量發展,不斷地提高全社會的富裕程度。現在國家談發展,已不再是過去粗放式的發展,而是高質量的發展,在這過程中要實現國家提出的一系列社會環境方面的約束目標,比方說國家2020年提出的2030年前碳達峯、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

以前,我們實現國家能源環境目標更多的是通過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有效,它可以幫助實現或者比較接近於實現國家或地方上所確定的能源環境目標,但是成本很高,所以說行政手段是有效果但沒有效率。越來越認識到市場手段是既能夠幫助實現國家和地方確定的約束性的節能環境目標,但同時對經濟的影響最小,也就是說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實現國家和地方確定的節能環境約束目標。國家現在大力倡導和推行的碳排放交易,也就是所謂的碳市場,就是一個有助於實現節能目標,環境約束目標,雙碳目標等,但同時對經濟發展影響最小的經濟市場手段。

觀點二:碳配額向欠發達地區傾斜助力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

碳市場是政策市場,與百姓講的“國內的金融市場股票市場是一個政策市場”是不同的。說金融市場股票市場是政策市場,更多的是因爲這些市場受政策的干擾性太多。但碳市場完完全全是政策市場,因爲有了碳排放目標,碳排放交易體系下,賦予減排量市場價值,而其市場價值的大小與碳排放約束的總體嚴格程度、配額的分配方式密切相關。國家在確定環境目標,確定碳配額總量時,可以充分考慮各地區之間的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比較低的地方可以允許有更寬鬆的環境約束目標,也就給予了更多的碳排放配額總量、更大的發展/碳空間。這就如同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各個國家發展的階段不同,發展的水平不同,實施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發達國家要承擔更多的減排責任,發展中國家承擔與自己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責任,同時發達國家要給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方面的援助一樣。

國家從“十一五”開始實施節能目標起,在確立各省市的節能目標時,已經考慮了各地區發展、技術、能源結構等方面的差異,採取了差異性的節能目標。比如“十二五”規劃全國的節能目標是16%,各省市節能目標是10%~18%,有8%的差異。“十三五”規劃全國的節能目標是15%,各省市的節能目標是10%~17%,有7%的差異。在碳約束、碳配額總量確定上,區域間的差異不僅要進一步地考慮進去,而且碳排放總量約束可能影響更大,範圍更廣,所以這個考慮的分量還應該更重,區域之間的差異可能比以前能源強度約束區域之間的差異更大一些。

觀點三:有償分配所得向欠發達地區傾斜助力實現共同富裕

配額分配,可以是免費發放,也可以通過拍賣有償分配。碳試點市場除廣東外基本上都還是免費發放,上海有少量拍賣用於履約有困難的企業。

國家碳市場現在僅包括電力行業,配額也全部是免費發放,尚未開展碳配額有償分配。可以考慮不斷提高碳配額拍賣的比例。一方面,經驗顯示有償分配有助於形成較高的碳價,更有效地降低排放總量和排放強度,也可以有效應對外部政策變化,如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對中國出口的可能影響。另一方面拍賣配額獲得的資金,可以設立轉型基金。歐盟的轉型基金就是依靠碳配額拍賣的收入建立的。另外歐盟現在要實施碳關稅,對來自其他國家沒有跟歐盟採取同等水平的碳減排的國家的產品,到了歐盟要徵收碳關稅,那麼徵收的碳關稅幹什麼就很有講究。發展中國家堅決反對歐盟實施碳關稅,但是如果所有徵收的碳關稅全部返還給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低收入的發展中國家的製造業脫碳、經濟轉型升級和氣候減緩與適應,那反對的聲音或阻力就可能比較小。

國內各個地區發展階段和水平不同,爲了國家整體的利益,所有地區,無論發展水平高低,都要承諾一定的減排。發達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高,更有能力做這個事情。通過拍賣配額獲得一定的資金,國家統籌用於支持發展水平低的地區轉型升級,既體現了公平,也有利於國家統一能源環境約束目標的完成。

觀點四:發放個人碳配額,低收入的羣體獲得更多的碳配額

低收入的羣體,一般沒有私家車。有汽車的平均每年開了多少公里,消耗了多少汽油,然後算出一個平均排放量。沒有私家車的,可能用公共交通工具比較多,可以算一下每個地區平均的公共交通排放總量,算出一個平均排放量。有私家車的排放的平均值減去無私家車乘坐公共交通的平均排放量,這個之差就可以作爲給低收入羣體分配配額的基礎。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決定給低收入羣體分配配額。這裏只是提出一個建議供參考,主要是把這個問題引出來。

要求個人碳配額當年必須出售或者必須出售一定的比例;當年如果不出售,有一定的比例就作廢,或者是有車之後配額就作廢。要求當年出售,明年可能收入會有些變化,就可能有車了。這樣規定,主要是鼓勵配額變現,增加收入,也增加碳市場流動性。另一方面是全國碳市場還沒有允許碳配額跨期累積。個人配額是否允許跨期累加,最好是與國家碳市場配額是否允許跨期累積一致。

最後要強調一點,現在國家要建立統一大市場,能源和環境市場是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要部分,建設全國統一的碳市場又是建立全國統一的能源和生態環境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碳市場作爲政策市場,政府在碳配額總量設定和發放配額的方式和寬鬆程度方面,可以兼顧不同發展階段的地區,減少區域之間的差異,助力共同富裕,但對碳市場建設而言,統一大市場意味着規則的統一,才能體現碳排放配額的等價性。我們發現,在碳試點地區,不少行業的碳配額分配是基於基準法,有的試點地區基準線的認定標準較低,執行相對寬鬆,導致部分企業進行配額履約時過於容易。而有的地方基準定得過高,導致部分將能耗控制得不錯的企業在節能減排方面的努力在配額上沒有得到認可,鞭打快牛,反而要比效率低、煤耗高的企業在碳市場上支付更多來購買配額。因此,從碳排放配額分配這個碳市場的核心角度講,全國碳市場建設,首先要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制度規則,這不僅使各地同行業碳價比較有一定的可比性,也有利於下一步推動全國碳市場與地方碳市場鏈接、碳配額在全國和區域碳市場開展交易,形成覆蓋行業和地區更多更大的全國碳市場。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白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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