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20年,以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爲起點,我國不良資產管理行業經歷了從承接政策性業務到商業化轉型的“1.0階段”,從綜合化經營管理到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崛起的“2.0階段”,如今正邁入第三個十年的發展歷程。

今日,普華永道發佈《2022 年中國不良資產管理行業改革與發展白皮書》指出,“3.0階段”的資產管理公司的功能與定位已發生了新的變化,特點主要體現在業務範圍不斷擴大、市場環境錯綜複雜、公司運營更加規範等諸多方面。隨着我國經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入和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信用風險也體現出了新的特徵。

據普華永道統計,2021年中國不良資產整體規模約爲5.88萬億元,較2020年增加6700億元,同比增長12.86%。當前的信用風險來源主要集中在房地產市場、中小銀行金融機構、信託行業、地方融資平臺和經營出現困難的非金融企業等領域。

“近年來,我國中小金融機構不良貸款規模上升,重點領域信用風險進一步暴露,金融改革化險的需求進一步增加。不良資產管理行業也被賦予了助力改革化險的新使命。” 普華永道中國金融業主管合夥人張立鈞表示,資產管理公司需要面對不斷變化的新環境,在未來繼續發揮金融穩定器和經濟下行風險緩衝器的獨特作用,響應監管部門的號召,通過多種途徑參與化解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金融風險。

具體來看,白皮書列舉了新發展階段存在幾大挑戰。比如,不良資產來源從“兩高一剩”等傳統行業想更多領域擴展,不良資產處置難度加大、週期拉長;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增速落後於不良資產增速,嚴重限制資產管理公司承接能力,面對大面積集中風險暴露的整合能力也有待提升;新階段資產管理公司需要面對的不僅是資產包或簡單提供流動性,更是擴展至整個機構的紓困和盤活資產、化解風險的能力,同時行業“強監管”成爲常態,資產管理公司需要持續加強風險管控和內控合規管理能力。

白皮書認爲,“3.0 階段”資產管理公司的四大功能定位變化:一是從金融牌照全面開花到迴歸聚焦“新”主業;二是從不良資產風險化解到困境機構風險化解;三是金融風險化解從大型機構下沉至中小機構;四是屬地性監管向全國性監管協同邁進。

普華永道認爲,在此新功能定位下,資產管理公司需要提升五方面的能力:切實提升風險定價能力;利用多元手段增強市場處置能力;增強融資能力、優化負債結構;以“強監管”要求強化內控管理能力;加強人才儲備與專業團隊建設能力。

普華永道表示,爲更好地聚焦“新”主業,構建“大不良”格局,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還需要多方的支持與鼓勵。普華永道認爲,當前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發債、拆解等方面仍面臨一定程度的限制,需要進一步拓展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比如,可以拓寬“專項債”的發行領域,鼓勵資產支持證券發行,適當降低資產管理公司債券在商業銀行的資本權重。

普華永道還提出鼓勵社會資本進入不良資產管理行業,豐富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結構,增強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和資金實力。與此同時,完善相關政策配套,增強司法保障,並進一步研究放寬對資產管理公司主業的限制,區分情景以制定更具彈性的集中度標準與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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