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2日電 河南銀保監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12日發佈公告,按照墊付工作安排,自2022年8月15日上午9時起,對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上蔡惠民村鎮銀行、柘城黃淮村鎮銀行、開封新東方村鎮銀行賬外業務客戶本金單家機構單人合併金額25萬元至35萬元(含)的開始墊付,25萬元(含)以下的繼續墊付。(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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