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創業板一家公司成都德芯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德芯科技)二輪問詢被深交所現場督導,所涉問題共計17個。

現場督導是指交易所對保薦人以及相關證券服務機構執業質量進行現場監督、覈查和指導的行爲,其主要針對保薦人實施,在審覈中發現的相關問題涉及爲本次發行上市提供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執業質量的,可以對相關證券服務機構一併實施現場督導。

此次德芯科技的保薦機構爲廣發證券,會計師事務所爲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17個問題中除了813141617,其餘均被現場督導發現與申報稿和前次回覆的“差異”。

一位資深券商人士表示,現場督導壓嚴壓實保薦機構的核查把關責任,以問題和風險爲導向,尤其關注財務和內控方面,因此很多“帶病”闖關的企業聽到督導之聲就主動撤回材料,但即便如此,相關主體的事後處罰也不會少。

德芯科技主要從事數字視聽軟件、軟硬件一體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並提供系統集成服務,產品主要用於數字視聽信號的編碼解碼、調製解調等,細分爲傳媒視聽類產品及專業視聽類產品。

據界面新聞記者此前報道,證監會系統4名離職人員入股德芯科技事項被監管層重點發問,而此次現場督導中深交所又再次發現1名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何爲曾間接持股。

因此,交易所請保薦人、發行人律師發表明確意見,並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的要求覈查何爲入股發行人的具體情況、資金來源及合規性,在《股東信息披露專項覈查報告》中補充相關情況。

根據回覆,何爲於201610月自深圳證券交易所離職後擔任和易瑞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因和易瑞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擬成立一隻投資德芯科技股票的基金產品即祥智投資,同時何爲亦看好德芯科技發展前景,因此在上述基金募集期間,何爲以1/財產份額的價格認購了100萬元的基金份額,入股資金爲其自有資金,資金來源主要爲其本人工資收入,合法合規。

20173月,祥智投資以18.60/股的價格入股德芯科技,該價格系參考了入股時德芯科技的二級市場價格,因此何爲間接持有公司5.37萬股股份,持股比例0.09%

20207月,何爲將其持有的全部祥智投資財產份額以1/財產份額的價格轉讓給了黃曉萍,自此何爲不再持有祥智投資財產份額。

經覈查,何爲存在證監會系統離職後二年內入股的情形,但其入股行爲不適用入股禁止期清理的規定且其已於20207月轉讓了其持有的全部祥智投資財產份額,同時其不存在利用原職務影響謀取投資機會、入股過程存在利益輸送、作爲不適格股東入股以及入股資金來源違法違規等不當入股情形。

根據2021528日證監會發布的《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以下簡稱《指引》),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存在利用原職務影響謀取投資機會、入股過程存在利益輸送、在入股禁止期內入股、作爲不適格股東入股、入股資金來源違法違規等情形的屬於不當入股。其中入股禁止期是指副處級中層及以上離職人員離職後三年內、其他離職人員離職後二年內。

現場督導發現,2018年至20216月(報告期內)內貿銷售部員工高雲累計報銷金額爲173.66萬元,高雲部分資金往來人員與發行人員工、客戶、供應商、項目所在地政府官員、物流公司股東等人重名,涉及金額合計77.67萬元。

因此,交易所要求德芯科技逐筆說明高雲報銷的具體情況,是否存在商業賄賂,高雲是否存在替發行人體外承擔費用的情況。請保薦人、申報會計師、發行人律師發表明確意見,請保薦人、申報會計師、發行人律師質控內核部門一併發表明確意見。

回覆顯示,高雲系公司內貿銷售部業務員大區經理級,在2018年至20216月期間,其因工作需要各期報銷金額分別爲39.20萬元、57.47萬元、34.68萬元和42.30萬元,涉及報銷筆數爲157筆、平均單筆報銷金額爲1.11萬元,主要內容爲業務招待費、差旅費等。高雲費用報銷合計金額較高的主要原因爲報告期內其負責的項目銷售收入規模較大,收入合計金額爲8087.29萬元。

根據披露,高雲報銷不存在商業賄賂,不存在替發行人體外承擔費用的情況,從如下6個方面進行說明:

而就高雲77.67萬元存疑資金往來,回覆顯示,期間爲2018年至20222月,資金流向包括流入和流出流入金額爲19.04萬元、流出金額爲58.63萬元,其中27.72萬元爲高雲與其配偶之間的家庭開支資金往來、個人消費及休閒娛樂款往來、朋友借款往來;涉及發行人員工含前員工、客戶或供應商及其主要人員2的資金往來爲49.95萬元流入金額爲13.69萬元、流出金額爲36.26萬元,涉及18個交易對手,資金往來主要內容爲借款往來、消費及休閒娛樂款往來、人情往來,各期收支金額較小。

經覈查,保薦人、申報會計師、發行人律師認爲:報告期內,在所有重大方面,發行人銷售人員高雲報銷的費用真實、完整,不存在商業賄賂或替發行人體外承擔費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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