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沂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由杭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沂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韩沂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局局长,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逃避监管、企业改制、人事任免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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