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閔行區原副區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市公安局原一級巡視員鄭文斌(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文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鄭文斌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市普陀區副區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上海市閔行區副區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