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監委對福建省金融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蔣雲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蔣雲明身爲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利,變相收受他人錢款;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銀行貸款方面謀取利益,通過讓他人爲其承擔信託產品投資損失的方式,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蔣雲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蔣雲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蔣雲明簡歷

蔣雲明,男,漢族,1965年10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0年1月至2000年2月,任福建興業銀行北京分行行長;

2000年2月至2009年11月,任福建興業銀行(2003年3月更名爲興業銀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09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興業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興業銀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09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興業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6年2月至2022年3月,任興業銀行黨委委員、監事長;

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任福建省金融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保留省管企業正職待遇);

2022年6月,被免去福建省金融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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