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養樂多第十七屆益生菌與健康國際研討會現場 圖片來源:大衆網

益生菌產品究竟有沒有保健功能?近日,某知名科學家明確提出國內推廣的益生菌產品“無一不是假藥”。養樂多(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養樂多公司)日前高調宣傳益生菌對腸道健康的作用,相關內容以整版廣告的形式在某媒體投放,引發專業人士熱議。

8月10日至8月12日,由養樂多公司等支持的“第十七屆益生菌與健康國際研討會”在杭州舉行,諸多專家在“消費者課堂”上建議消費者通過補充益生菌維護腸道健康。養樂多(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學術及公關本部本部長小林謙一表示,該公司多年來堅持向消費者傳遞腸道健康的重要性及益生菌健康理念,今後將通過完善食育內容和渠道,“對孩子和未來新一代消費者傳遞更多的健康科學知識。”

北京勇者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小豔律師對未來網記者表示,《廣告法》中對廣告的定義是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這個活動雖側重學術交流,實際上也有介紹推銷商品的效果,但與常規的廣告又有明顯差異,因此在認定上會有一定爭議。

有業內不願具名的人士分析認爲:此舉是品牌宣傳的一種形式,以會議的形式向顧客輸出企業形象和產品知識,以專家顧問的身份對意向顧客進行關懷,目的還是爲了市場產品銷售。該活動以整版廣告的形式在報紙媒體呈現,這等於對公司整體形象進行推廣宣傳,也等於變相的產品廣告。

北京璐祥民嘉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張志剛認爲:這種活動本身就是一種變相的產品推薦會,又在報紙上做了整版推廣屬於名副其實的廣告。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然而一些非食品打着保健食品的名義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養樂多不屬於保健食品卻在着重宣傳活性乳酸菌對人體的保健功效,造成了消費者的混淆,屬於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爲,市場監督部門應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對虛假宣傳的行爲予以規制處罰。

7月26日,首都醫科大學校長饒毅在其個人公衆號“饒議科學”中發文提出,“全中國現在推廣的益生菌無一不是假藥。腸道細菌研究很熱門,但迄今沒有拿出可以有效應用的產品。”

2021年,養樂多因宣傳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而被罰款45萬的新聞被媒體熱評爲“碰瓷”新冠,“光明視評”驚歎“這牛也敢吹?”中國青年報評論文章稱“廣告宣傳不能沒有底線”,央廣網評指出“誠信方能贏得真金”。

來源 | 未來網記者張冰清、實習生李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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