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貨物到底是怎麼失蹤的?

作者 |  黃思瑜 慕青

在沒有貨主指令的情況下,13家貨主總價值接近60億元精礦,竟然被第三方運走了。

第一財經獨家獲悉,8月初,13家貨主存儲在秦皇島港的近30萬噸銅精礦,突然離奇“失蹤”。

根據第一財經調查,13家公司採購了多批銅精礦運到秦皇島港,委託中國秦皇島外輪代理有限公司(下稱“秦皇島外輪代理”)或秦皇島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秦皇島外代物流”)做報關、貨物倉儲、貨權保管等相關工作。這兩家貨代公司爲母子公司關係。

上述第三方則被指向一個關鍵人物——劉宇。劉宇實際控制的寧波和笙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寧波和笙”)、葫蘆島瑞升商貿有限公司(下稱“葫蘆島瑞升”)被指涉及此次銅精礦事件。

“根據我們瞭解,8月1日前後,共有13家貨主被貨代公司電話告知貨物出現問題。”涉事貿易商相關負責人張明告訴第一財經,發現貨物出事後,相關各方召開了質詢會,貨代公司對相關情況做了一些說明,承認在未取得貨主放貨指令情況下無單放貨。”

根據貨主反映,在質詢會上,劉宇自稱是他及關聯方給貨代公司下達了放貨指令,貨代公司也承認在沒有各方貨主的指令下將貨物放走了。有貿易商負責人稱,劉宇自認與秦皇島外代物流一起進行無單放貨的行爲長期存在,秦皇島外代物流在現場未予否認。

除劉宇及兩家貨代公司外,負責港口實際作業的秦港股份(601326.SH)是否對貨物失蹤負有責任,也引起了貨主方的質疑。

有資料顯示,貨代公司與秦港股份簽有港口作業合同,委託秦港股份負責港口的貨物裝卸、堆存及出入庫管理等事項。

秦皇島外代物流、秦皇島外輪代理、秦港股份均爲河北港口集團旗下公司。對於巨量銅精礦“失蹤”的經過、原委,第一財經記者向河北港口集團及其下屬公司求證,各家公司接到電話的相關人士均稱,目前尚不清楚具體情況。同時,第一財經記者也多次聯繫了劉宇及其關聯方,其中劉宇和葫蘆島瑞升的電話未接通,寧波和笙相關人員稱不瞭解相關情況。

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目前13家公司已報警,公安局經過初步調查後,認爲劉宇涉嫌合同詐騙,並出具了《立案告知書》。

近30萬噸銅精礦失蹤

第一財經從多名貨主處得知,13家貨主得知存放在秦皇島港口的銅精礦大部分滅失,是在8月1日前後。涉及貨物數量近30萬噸。

“8月1日,我們公司被秦皇島外代物流告知,在沒有放貨指令情況下,我們公司的銅精礦就被全部轉出堆場。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秦皇島外代物流纔出具了情況說明。”一家貿易商的相關負責人肖利對記者說。

另外,郭安所在的貿易公司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他告訴記者,其所在公司之前去盤庫、監貨時貨物均在。“8月1日突然收到通知說貨沒了。秦皇島外代物流提供了一個情況說明,說貨物在沒有我們書面放貨指令的情形下,經由秦皇島外代物流擅自放給第三方,目前貨物未存儲於堆場。”

那麼正常的放貨流程是怎樣的?多家貨主反映,按照他們跟秦皇島外代物流的合同規定,貨主通過指定的聯繫人Email發出加蓋貨主公司放貨專用章的放貨通知書,貨代公司在收到後需立即回傳確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並驗明提貨人員的身份情況,方可給提貨人辦理提貨手續。

“秦皇島外代物流給每家出了一個加蓋其公章的情況說明,承認是他們無單放貨,也就是無貨權人指令放貨。”一家貿易商在秦皇島港現場跟進的風控人員羅輝稱。

據第一財經瞭解,上述13家公司中,除一家民企外,其他12家公司分別來自北京、陝西、安徽、江西、廣東、湖南、浙江、山東等省市,涵蓋中央、省、市屬等國有企業。

按照多名貨主的說法,13家公司“滅失”的銅精礦,涉及的數量接近30萬噸,總價值則接近60億元。

“從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被轉走的貨物超過29萬噸,”郭安說,按照近期銅精礦價格計算,被轉走的這些銅精礦整體貨值在60億元左右。

根據貨主反映,無單放貨事件暴露後,13家貨主已向公安報案,以合同詐騙罪立案並獲得了受理。

關鍵人物劉宇

多達30萬噸銅精礦,可能並不是真的“滅失”了,而是被第三方轉走了。

多家貨主均稱,上述“失蹤”的銅精礦,是被一名叫劉宇的人及其關聯方下達的放貨指令轉走,提貨方爲葫蘆島瑞升/寧波和笙。

公開資料顯示,葫蘆島瑞升、寧波和笙的經營範圍均包括金屬材料、礦產品、化工原料及產品(不含化學危險品和監控化學品)、五金交電、建築材料等;另外寧波和笙還自營和代理各類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而多方行業人士稱,上述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均爲劉宇。天眼查信息顯示,劉宇持有寧波和笙30%的股份;他在2013年成爲葫蘆島瑞升的負責人、高管,但在2018年退出,崔磊接替其成爲負責人。目前,葫蘆島瑞升法定代表人、持股90%的股東均爲崔磊。

而葫蘆島瑞升全資控股秦皇島和瑞科技有限公司,後者的法定代表人爲劉宇。另據公開資料,崔磊與劉宇有諸多交集。比如:崔磊曾持有寧波和笙股份,但在2019年退出,劉宇則在2022年1月份進入。崔磊還與劉宇在瑞合金泰(北京)貿易有限公司發生交集,2016年11月的工商登記變更顯示,劉宇時任該公司執行董事、經理,崔磊爲監事。2018年11月,劉宇退出該公司股東、董事、經理行列。次年3月,崔磊擔任的監事才發生變更。

“我們貨主趕到現場後,秦皇島外輪代理、外代物流相關負責人和劉宇都出面向大家解釋,劉宇說是由他及關聯方給貨代公司下達了放貨指令,貨代公司也承認在沒有各方貨主的指令下將貨物放走了。”郭安告訴記者。

肖利補充道,“在質詢會上,劉宇說,(操作)沒有那麼複雜,基本上是打電話給貨代公司就可以放貨。現場貨代公司相關負責人沒有否認這個事情。”

而根據第一財經獲得的資料,貨物下個買家沒有向貨代公司支付貨款以及當前貨主沒有指令放貨前,貨物貨權爲當前貨主所有。當前貨主的放貨通知書是貨主通知貨代公司放貨的唯一憑證。

劉宇爲何有如此之大的能量,能輕易將數量如此巨大的貨物轉走?

根據一位銅行業資深分析師向第一財經透露,劉宇以前是一家銅企的採購部領導,後來自己出來單幹,做銅精礦原料的貿易生意。

“劉宇在銅精礦市場做了大概時間,目前在全國銅精礦貿易市場的交易量名列前茅,名下公司年貿易量在100萬噸左右。”一位對劉宇個人經歷有所瞭解的行業人士向記者透露。

上述13家公司的貨物,是否真的由劉宇及其關聯方轉走?第一財經記者就此多次聯繫劉宇以及其控制的寧波和笙與葫蘆島瑞升方面,但劉宇和葫蘆島瑞升的電話始終未接通,寧波和笙相關人員則稱不瞭解相關情況。

貨物到底是怎麼失蹤的?

雖然在銅精礦貿易行業影響力不小,但單靠劉宇一人,要突破正常業務管理流程,將近30萬噸貨物轉走也並非易事。多名涉事貨主均質疑,作爲貨運代理公司的秦皇島外代物流/秦皇島外輪代理,在此次事件中也難辭其咎。

多名貨主告訴第一財經記者,8月2日,貨主、貨代公司、劉宇召開了三方質詢會,劉宇承認了寧波和笙、葫蘆島瑞升,通過秦皇島外代物流,實施無貨主指令提取貨物進行轉賣的行爲。

“在質詢會上,劉宇稱雙方配合了多年,主要操作方式是先把貨提走,之後再將貨物補回來。”有貨主稱。

兩家貨代公司爲何同意劉宇方面的要求,目前尚不得而知。不過,多名涉事貨主認爲,在業務流程中,貨代公司所處的地位,使其具備了配合劉宇方面的便利和條件。

根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秦皇島外代物流是整個秦皇島港唯一一家國有貨代公司,爲秦皇島外輪代理的全資子公司。根據秦皇島外輪代理官網信息,秦皇島外代物流下設儲運部、集裝箱部、報關行三個業務部門。

包括肖利、郭安在內的貨主向記者介紹稱,秦皇島外代物流和秦皇島外輪代理,這兩家是貨代公司,主要負責進口貨物到港後的報關、報檢、貨物的監管、代貨主與港口經營人簽訂作業合同與結算港口費用等。所以貨主會與秦皇島外代物流/秦皇島外輪代理籤代理委託合同。

根據貨主介紹,與貨主簽訂相關協議後,兩家貨代公司又以委託作業的形式,與秦港股份簽訂了港口作業合同。這是因爲港口的作業、貨物存儲等實際由秦港股份操作,比如爲船舶靠泊及貨物裝卸提供碼頭泊位、貨物堆存及週轉場地;提供存儲倉庫及出入庫管理等。

羅輝稱,在具體操作上,貨物入庫之時,秦皇島外代物流方面需要給貨主出具加蓋公章的商品驗收入庫單(上面備註有“此批貨物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作置換、挪用或抵押”),貨物放在秦皇島港雜貨公司的堆場。

多位貨主認爲,在此過程中,貨代公司業務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可能也爲此次事件留下隱患。

“我們事發前監貨時拍的貨物照片與事發後拍的照片對比看,從貨頂形狀和參照物(對比)看是一樣的,但數量有所減少,現在貨物更換了垛牌,顯示那批貨不是我們的了,懷疑有僞造貨物堆垛、貨物信息及固定堆垛提前更換標牌等情形。”肖利稱,港口堆垛管理混亂,完稅與未完稅貨物堆放不符合規範。

秦港股份是大宗幹散貨公衆碼頭運營商,其中經營的秦皇島港是全國重要煤炭下水港。根據秦港股份一季報,河北港口集團是秦港股份的控股股東,持股54.27%股權。另外,河北港口集團爲秦皇島外輪代理大股東,持股63.81%。

有貨主還表示,由於貨代公司在秦皇島港佔據絕對市場優勢,劉宇對貨物下游渠道有較大的掌控力,讓選擇貨物在秦皇島靠港的貨主,“沒有太多的選擇空間”。

郭安說,在秦皇島的貨都繞不開秦皇島外代物流/秦皇島外輪代理,同時劉宇對靠港貨物下游的直接銷售渠道較大的掌控力,“到港以後的貨物基本上會賣給劉宇,或者賣給劉宇的其他夥伴”。

對於上述貿易商所述信息是否屬實,第一財經記者聯繫了河北港口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其中,秦皇島外代物流相關人士接到電話稱,“領導現在都不在,這個事情我說不大清楚。”秦皇島外輪代理的一位員工也稱,具體情況不太清楚,也在等公司方面對這個事情的具體回應。

秦港股份證券事務部則回應稱,目前公司不涉及應未披露的重大事項,需要等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出來才清楚具體情況。

第一財經記者聯繫了河北港口集團官網的公開電話,對方稱,目前不瞭解相關情況。

銅精礦流向何處?

“在質詢會上,劉宇自稱預判銅價會上漲,於是在6月份投入了大筆資金進行單邊做多投資,但買入不久,銅價便大幅下跌,最後被強行平倉、割肉,損失慘重。所以這次提前轉賣貨物後,無法再把貨物填補回來,導致暴雷。”有一位貨主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

滬銅主力2209合約的行情來看,今年6月10日開始陡坡下行,至7月15日跌出階段性新低53310元/噸,期間累計下跌26.52%。

對於這一說法,羅輝難以認同。“我們請行業內專業人士測算過,怎麼虧也虧不出近30萬噸貨的缺口。”他說,貨物究竟去了哪裏?真相究竟如何,急需公安機關和相關機構查明。

在貨主看來,“失蹤”的貨物只有被轉賣了才能變現。那麼,被寧波和笙/葫蘆島瑞升運走的貨物,最終又賣給了誰?資金又流向了何處?能否追回貨物?……貨主們對於這些疑問頗感焦慮。

“警方和我們說劉宇實際控制的公司不止這兩家,至於背後的貨物去向不得而知。”郭安稱。

除了上述兩家公司之外,劉宇還控制了其他多家公司,業務範圍涉及貿易、投資等。

天眼查信息顯示,劉宇對10家公司有實際控制權,除了寧波和笙之外,還持有北京隆順通運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持有深圳瑞呈辰陽貿易有限公司90%股權、持有寧波君潤恆智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88%股權、持有內蒙古宇諾財務諮詢有限公司50%股份。

另據天眼查信息,劉宇在11家處於存續狀態的企業中任職,其中包括在中冶葫蘆島有色進出口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在深圳瑞呈辰陽貿易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至於劉宇控制的上述公司,是否與此次銅精礦事件有關,目前仍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

窟窿如何填補

價值近60億元的銅精礦失蹤,倘若沒有付錢便把貨物轉走,一旦貨款無法追回,13家貨主可能將因此承受重大損失。

根據業內人士介紹,一般進出口貿易中,信用證是常用方式付款方式。在國際貿易中,買方可能擔心預付款後,賣方不按合同發貨;賣方也擔心在發貨或提交貨運單據後買方不付款。因此,通過銀行以信用證代爲收款交單。

“不管違約事件發沒發生,貨款我們是一定要付,不付銀行也會把我們的錢扣掉。目前我們正採取各種舉措去追回貨物。但若貨物追不回來,我們將面臨一定的經濟損失。”肖利稱。

另外,根據第一財經獲得的資料,如果貨代公司擅自放貨,除賠償由此給貨主造成的損失外,其餘相關直接經濟和法律責任也將由貨代公司自行承擔。

而單純從註冊資本來看,劉宇名下的兩家公司似乎並不具備這樣的資金實力。天眼查信息顯示,目前暴露的寧波和笙與葫蘆島瑞升註冊資本分別爲5000萬元、1000萬元,實繳資本分別爲322萬元、1000萬元。

對於如何彌補受害的貨主損失,根據貨主的說法,劉宇在質詢會上稱,他還有3萬噸貨物在港口,在秦皇島有1個辦公樓和工廠,“這些他都不要了,當作補償。”

除了貨主可能遭受的損失,此次事件對銅精礦貿易行業的信用、市場流動性,可能都會產生一定衝擊。

肖利告訴記者,其所在公司對交易對手的選擇本就較爲嚴格,要求倉庫、貨物管理方必須是國有公司,但沒想到還是發生了風險,今後對業務開展將會更加謹慎。

肖利對記者表示,此事導致國企貿易商對於涉事港口貨物監管的安全性將不再放心,進而收縮業務,對實體工廠正常運作帶來影響。

“今後貨物是不是在秦皇島靠港,需要慎重考慮。”郭安也表示,此事發生後,港口的風險管控漏洞令人擔憂。

對銅精礦行業的影響而言,業內人士稱,對銅精礦貿易行業來說,此事短期可能會對市場的流動性產生影響,涉事的銅精礦流入市場後,可能因爲存在潛在法律風險而被追回,另外,此次可能還會衝擊倉庫及港口監管公司信譽,從而引發市場信任危機。

郭安認爲,市場對各個港口的銅精礦存量有一定的預期,中國銅的消費量和進口量每年共2000萬噸左右,目前30萬噸的貨物在其中佔比不大,所以對市場供需的影響並不大。

(文中的肖利、張明、郭安、羅輝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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