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西海都市報

家門口的樓道空間,常成爲個別業主的“專屬儲藏點”。最近,西寧市民許女士在西海都市報App《記者幫》欄目留言反映,她家樓道里經常有鄰居堆放雜物,不僅影響環境、危害健康,還存在安全隱患,她勸說多次無果,這種情況,鄰居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

近日,記者走訪了幾個樓院,瞭解到一些小區樓道里放置的東西真是五花八門:鞋櫃、雨傘、自行車、嬰兒車、花盆……在南關街52號院內,城中區人民街街道辦事處南關街社區工作人員在清理樓道里的雜物。一位居民告訴記者,52號院是一個筒子樓,之前,居民都是靠生煤爐取暖,樓道里都是煤池子,近些年,居民們不用生爐子了,可煤池子還在,一些居民就在煤池子裏放置垃圾,破壞了公共樓道的整潔。居民還反映,還有一些人在樓道里放置紙箱子等物品,佔用了消防通道,存在火災隱患。最近,南關街社區工作人員協調拆除了52號院的煤池子,清理樓道里的雜物。

南關街社區工作人員清理了52號院樓道里放置的雜物。

在南山路35號院,居民李師傅對記者說,小區之前有部分業主將鞋盒、鞋櫃、廢棄的紙箱堆放在樓道里,目前,已經被清理乾淨。記者走訪了多個小區,發現樓道放置雜物幾乎是困擾每個小區的老大難問題。不少物業人員表示,業主不理解不配合,是管理中最大的難點。

爲什麼很多人愛把東西堆放在公共區域?採訪中,有的業主表示,是因爲家裏空間不夠,沒地方放鞋櫃,就放在走廊,“公攤面積我也出了錢,這是在我家門口,我覺得不會影響別人。”一位業主說。

業主閆老太太說:“孫子的嬰兒車,輪子是髒的,拿到家裏不衛生,放在門口方便。而且有些東西扔了可惜,就放在樓道里。如果有個雜物間放置這些物品就好了。”

90後的鄭先生說,樓道是公共區域,不可以擅自佔用,爲啥大家就想不明白呢?

樓道里放置的雜物。

那麼樓道里放置雜物,業主是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呢?對此,青海同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曉東說,業主在樓道內堆放雜物,不僅僅是破壞公共衛生環境、有違公共道德的行爲,而且已經涉嫌違法;物業公司有權制止業主在樓道堆放雜物,並且有權將行爲人的違法行爲上報地方應急管理部門。

張曉東律師說,樓道放置雜物的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爲,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爲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爲,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爲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行爲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南關街社區黨委書記王文玲說,這段時間,社區工作人員和志願者清理了轄區幾十個小區樓院樓道里和地下室亂堆放的垃圾。樓道內隨意放置雜物存在火災隱患,廢棄雜物存放時間久了,遇到明火容易引起火災。樓道兼具消防通道功能,樓道放置雜物不僅會拖延逃生的寶貴時間,也有可能導致其他意外發生。“生活垃圾堆放在樓道里是個老問題,不僅滋生細菌,影響身體健康,而且還觸犯法律。希望居民們能珍惜勞動成果,不要再在樓道里放置雜物,維護環境衛生要靠我們每一個人。”王文玲表示。

南灘街道辦事處南山西社區黨委書記甘振華說,維護環境要靠大家,希望大家及時清理自家放置在樓道內的雜物,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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