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廣網

央廣網寧波8月15日消息(記者 張雯雯)記者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從2022年8月1日起,寧波市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調整,同時,按失業保險金的20%和30%計發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也相應提高。

據瞭解,爲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決定》已於2022年7月29日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據修改後的《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提高至所在地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失業保險金及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央廣網發 寧波市人社局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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