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5日訊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日前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靜處〔2022〕062022000087號)顯示,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存在發佈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爲,被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8.0000萬元,責令停止發佈。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8月3日。

2022年1月19日,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南京西路1038號二樓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專櫃進行現場檢查,並對該公司的某網站內的廣告內容進行檢查。鑑於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屬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職責,2022年1月19日經局長批准對當事人涉嫌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爲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在其官方旗艦店上的“RefaFINEBUBBLES”(即ReFa小氣泡美膚花灑噴頭,黎琺煥盈細氣泡多模式花灑)產品的廣告宣傳頁面中,發佈“美容花灑爲你節省67%的用水量”、“除顏值高,一款能爲你節省60%用水量的花灑ReFa黑科技……”等內容。該內容摘自於“菜菜子在日本”的博主主頁,但並未經過測試和試驗直接發佈於公司的產品廣告頁面上。其目的,是爲了吸引消費者注意,使消費者更青睞於購買當事人銷售的該“RefaFINEBUBBLES”花灑產品。當事人事後對上述花灑產品進行了多次測試,其節水量達不到其宣稱的60%或者67%的水平。

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於2021年10月委託上海瀾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對當事人提供的上述廣告宣傳內容進行設計,並於同月發佈上述內容。公司對上述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委託設計的廣告費用共計人民幣20000元整。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爲,當事人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構成了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決定對當事人罰款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元)。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爲株式會社MTG全資子公司。

官方微博顯示,MTG公司以美容與健康爲事業支柱,旗下產品包括ReFa、Style、SIXPAD。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虛假廣告:

(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爲有實質性影響的;

(三)使用虛構、僞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佈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醫療機構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的,除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有本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行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下爲原文: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滬市監靜處〔2022〕062022000087號

當事人: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063714238Q;

住所:上海市靜安區石門一路211號801-2室;

法定代表人:趙燕菲;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上海市靜安區石門一路211號801-2室。

2022年1月19日,我局執法人員在南京西路1038號二樓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專櫃進行現場檢查,並對該公司的天貓網站內的廣告內容進行檢查。鑑於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屬我局監管職責。2022年1月19日經局長批准對當事人涉嫌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爲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在其天貓旗艦店——refa官方旗艦店上的“RefaFINEBUBBLES”(即ReFa小氣泡美膚花灑噴頭,黎琺煥盈細氣泡多模式花灑)產品的廣告宣傳頁面中,發佈“美容花灑爲你節省67%的用水量”、“除顏值高,一款能爲你節省60%用水量的花灑ReFa黑科技……”等內容。該內容摘自於“菜菜子在日本”的博主主頁,但並未經過測試和試驗,覺得寫得不錯,就直接發佈於公司的產品廣告頁面上。其目的,是爲了吸引消費者注意,使消費者更青睞於購買當事人銷售的該“RefaFINEBUBBLES”花灑產品。當事人事後對上述花灑產品進行了多次測試,其節水量達不到其宣稱的60%或者67%的水平。

愛姆緹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於2021年10月委託上海瀾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對當事人提供的上述廣告宣傳內容進行設計,並於同月發佈上述內容。公司對上述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委託設計的廣告費用共計人民幣20000元整。

當事人對以上事實予以確認。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現場筆錄、當事人的委託人的《詢問筆錄》、當事人營業執照複印件、當事人天貓網頁截圖、授權委託書、廣告費情況等。

2022年2月18日我局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亦未提出舉行聽證的要求,我局視爲放棄相關權利。

當事人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構成了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虛假廣告: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爲有實質性影響的”,構成了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佈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的規定,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

罰款人民幣捌萬元整。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款交至本市工商銀行或者建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我局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額。

如當事人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附件1:滬市監靜繳〔2022〕第062022000087號《繳納罰款、沒收款通知書》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