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檢察日報

得知有人通過“跑分”違法獲利,設計“黑喫黑”當場搶奪。日前,經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搶奪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陳某、胡某、劉某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個月不等,並追繳違法所得。

2021年12月,陳某等人得知有人通過支付佣金的形式,找人提供銀行卡或支付賬號進行非法資金轉移(該行爲俗稱“跑分”服務)。胡某遂聯繫對方謊稱有人願意提供手機銀行“跑分”,並帶陳某、劉某等人上了對方的車。在車上,對方通過劉某手機銀行接收了一筆6萬餘元的犯罪資金,並要求劉某輸入轉賬密碼將錢轉出。劉某一邊點頭同意,一邊示意陳某準備行動。陳某趁對方不備,立即搶走手機下車逃跑,並進行分贓。今年5月,夷陵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奪罪對陳某等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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