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柳川 陈锋 北京报道

日前,招商证券(600999.SH)公告称,因公司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安科”)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公司于8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发行规则,在投行类业务被证监会调查期间,相应券商的在审IPO项目或将中止审核。Wind数据显示,目前招商证券IPO项目32家,募资金额278.9亿元(不计算东莞银行)。其中,深圳主板10家,科创板5家,创业板14家,北交所3家。

招商证券工作人员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司正在配合证监会的调查,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一位投行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他们被立案调查的事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在审项目可以不中止,如果构成重大违法违规,需要中止。”她进一步表示:“中止的话,需要券商内部出具复核报告,复核报告提交后,恢复审核。”

另一业内人士则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由于存在中止再审IPO项目的情况,目前证监会采取了快离快审的操作模式。像上次海通证券被调查,从立案到审结,基本上用了两周的时间。他们投行内部又控制了下节奏,影响并不是很大。”

承担25%的连带责任

2014年2月14日,中安科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议案,决定向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安消技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12月27日,中安科公告其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核准,以及其向中恒汇志分别发行3.96亿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100%股权,发行1.21亿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0亿元。2015年1月23日,中安科新增股份完成登记,资产重组完成。

招商证券为中安科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安消技术的审计机构,银信资产评估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2016年12月22日,中安科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5月27日,证监会做出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市场禁入决定书》。

其中,证监会认定中安科/中安消技术及相关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如下:

(一)中安消技术将“班班通”项目计入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编制并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评估报告关于“中安消技术评估值为28.59亿元,评估增值约为26.91亿元,增值率1,597.19%”的评估结论严重失实,但中安科据此虚增评估值发行股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二)中安消技术“智慧石拐”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中安消技术对以BT方式(建设-移交,是BOT模式的变换形式)承接的工程项目收入未按公允价值计量,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15万元,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的3份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主要处罚内容如下:责令中安科、中安消技术和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60万元、60万元的罚款;对实际控制人涂国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8名责任人处以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130万元。

2021年5月,上海高院二审判决中安消技术对中安科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招商证券对中安科的付款义务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安科的付款义务在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3月25日,除示范案件2名投资者外,招商证券共收到上海金融法院转来的4071名投资者的起诉材料及应诉通知。其中,上海金融法院已就3630名投资者所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判令招商证券就中安科需向投资者支付的损失45962.93万元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审IPO项目或受拖累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根据现有发行规则,券商因投行业务被立案调查,或将导致自身在审IPO项目中止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年修订)》64条规定,发行人的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所,本所将中止发行上市审核。

《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亦显示,发行人的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深交所将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Wind数据显示,目前招商证券IPO项目32家,募资金额278.9亿元(不计算东莞银行)。其中,深圳主板10家,科创板5家,创业板14家,北交所3家。

在14个创业板IPO项目中,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已于2022年8月10日获得上市委审核通过;长城信息、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扬州万方科技、深圳易科声光科技、深圳安科高技术、上海晶宇环境工程等6家均处于“已问询”状态;深圳壹连科技因股改时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被中止审核。

在科创板IPO保荐方面,目前已问询的项目有5家: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合肥埃科光电科技、成都锐成芯微科技、武汉达梦数据库、珠海博雅科技。

招商证券的在审IPO项目会否因此中止呢?招商证券工作人员对此并未给出正面回应。

一位投行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他们被立案调查的事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在审项目可以不中止,如果构成重大违法违规,需要中止。”她进一步表示:“中止的话,需要券商内部出具复核报告,复核报告提交后,恢复审核。”

责任编辑:吴剑 SF03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