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16日訊(記者 鍾文鑫)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上海華美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多次使用了多名顧客作爲代言人,利用治療前後的對比形象做推薦和證明,因涉嫌廣告違法被罰13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在經營中推過各網絡平臺對其開展的診療項目進行推廣營銷。在多條廣告中,當事人多次使用了多名顧客作爲代言人,利用治療前後的對比形象做推薦和證明。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爲,當事人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以下內容(四)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的規定,構成了發佈醫療廣告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的行爲。

綜合考量當事人違法行爲的情節和危害後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一)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的規定,決定從輕處罰如下:1、責令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2、罰款13萬元。

天眼查網站顯示,上海華美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華美女子醫院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位於上海市,是一家以從事零售業爲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1788.84萬人民幣。

根據天眼查股權穿透圖顯示,上海華美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疑似由黃志佳控股60%(認繳金額:1200萬人民幣),由洪玲燕控股40%(認繳金額:800萬人民幣)。此外,上海華美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曾控股過的兩家公司現均已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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