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倉單安全 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8月15日,鄭州商品交易所(簡稱鄭商所)正式上線國內期貨市場首個標準倉單登記查詢系統。來自地方政府、司法研究機構、銀行、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公司、交割倉庫、律師事務所等的代表出席系統上線座談會並開展交流。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該系統依託鄭商所電子倉單系統,面向期貨市場會員單位、銀行、法人客戶及社會公衆提供便捷、權威的標準倉單登記信息查詢服務。通過該系統,倉單持有人可以查詢本人或經其他倉單持有人授權的標準倉單登記信息,獲取電子查詢報告,社會公衆還可以憑品種、倉庫、倉房、垛位4項登記要素條件,查詢驗證是否存在鄭商所登記的標準倉單。這種“撞庫”模式查詢,既能保護客戶的商業祕密,又能有效防範虛開倉單的風險,具有一定的創新性。銀行等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公司以及貿易企業等可以利用該系統進行貸款融資、大宗商品貿易前的盡職調查,覈驗交易對手的質押物或商品是否是期貨市場標準倉單貨物,以防範融資和貿易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鄭商所在長期組織大宗商品的期貨交易、結算、交割過程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對標準倉單註冊、轉讓、質押、作爲保證金、註銷等各個環節和全過程進行監控和管理,事實上承擔着標準倉單的登記職能。根據物權法基本原理,物權以登記方式進行公示的,應當提供相應查詢途徑,以便相對人知悉物權的權利狀況。就標準倉單而言,期貨交易所面向期貨市場參與者及社會公衆提供公開查詢服務,是標準倉單登記取得公信力的必要前提。

記者還了解到,8月1日起施行的《期貨和衍生品法》對商品期貨交易場所的標準倉單登記職能進行了規定,把《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的標準倉單由期貨交易所“認定”修改爲“登記”,並規定交易者有權查詢與其接受服務有關的重要信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也提出,統一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依法發展動產融資。

參會代表認爲,建設和完善標準倉單登記查詢系統,爲保障倉單貨權安全提供了一個可靠路徑,能有效遏制開具虛假倉單等違法行爲。大宗商品倉單流通性強,已成爲重要的資產類別,在加快貿易流通、便利資金融通、服務實體經濟配置資源等方面大有可爲。但市場上開具虛假倉單進行重複質押或“一物多賣”等違法行爲仍時有發生,削弱了市場信心,加劇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爲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商業銀行、貿易商、倉庫等多方市場主體共同參與,也需要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的支持,發揮商品期貨交易所金融基礎設施的登記職能作用,共同塑造良好的市場誠信環境。

據瞭解,1997年鄭商所便在我國期貨市場率先推出無紙化的電子倉單,通過計算機系統辦理標準倉單的註冊、轉讓、出質和註銷等業務。在此基礎上,鄭商所積極推動標準倉單融資擔保功能發揮,創新開展了倉單交易“買斷式回購”和棉花期貨倉單場外“保值貸”業務,爲產業企業動產融資提供了便利。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雲定表示,2020年,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出臺了《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規定支持商品期貨交易場所提供倉單登記等綜合金融服務。今年4月,河南省政府印發了《關於支持鄭州商品交易所優勢再造的意見》,支持鄭商所建設大宗商品倉單登記中心,助力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上線標準倉單登記查詢系統,是落實上述法規和意見的一項具體舉措,有利於加強金融集聚效果,推動期貨現貨融合發展。

鄭商所總經理魯東昇在會上表示,建設標準倉單登記查詢系統,通過登記方式對標準倉單權利狀態進行公示,有利於保障標準倉單貨物權屬安全,維護倉單持有人等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起到爲市場增信的作用。同時,也有利於吸引市場主體以標準倉單爲基礎標的開展現貨和衍生品交易,防範交割風險,豐富大宗商品價格信息數據,爲期貨市場監控監測以及國家宏觀經濟決策提供數據支撐。此外,通過查詢瞭解倉單貨權狀態,給倉單貿易帶來保障,繼而有利於提高大宗商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優化資源配置。下一步,鄭商所將發揮好大宗商品倉單登記的基礎設施優勢和制度優勢,持續優化完善標準倉單登記查詢功能,發揮標準倉單聯通現貨期貨、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努力打造重要的大宗商品倉單登記中心。

據介紹,標準倉單登記查詢系統已於5月19日起面向部分用戶試運行,試運行期間用戶反饋良好。正式上線後,期貨市場用戶可登錄鄭商所電子倉單系統進行查詢和授權。社會用戶可通過“鄭商所發佈”微信公衆號“倉單登記查詢”欄目進行查詢。系統操作指引可訪問鄭商所官網“交易所服務”欄目,或期貨和衍生品法律網(https://futureslaw.org.cn)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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