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華商網

華商網訊 8月16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發佈情況通報,針對網傳“馬某某交通違法”的情況,經調查:8月9日18時許,馬某某駕車行經朝陽區酒仙橋駝房營南路時,存在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爲,交管部門已對其相關違法行爲依法合併罰款300元,駕駛證記3分。

16日9時許,馬思純通過個人微博道歉。

向所有人致歉,對不起。我已於昨日到交管部門溝通事件經過並接受處罰。事屬個人,影響卻差。由此引發的各種討論,深感自責。感謝所有愛護我的人,愛之深,責之切,我不給自己的錯誤找藉口,是我的不對。生活中應當不存僥倖,思想上要謹記“不以惡小而爲之”。我會謹記今日自己的行爲,進行深刻的反思,日後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也請大家繼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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