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率先開展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探索。界面新聞2022年8月16日從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據不完全統計,自2019年3月15日首份清單實施,至2022年8月14日,上海市已適用清單對超過五千家企業的輕微違法行爲不予行政處罰。如果以單行法罰則的最低罰款金額來計算,減免的罰款金額超過5.95 億元。企業普遍對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表示歡迎,特別是在疫情影響下,減輕了小微企業負擔,助力企業生存發展,保護了上市公司商譽,避免其因輕微無心之失而不得不進行負面信息披露、引發連鎖不良後果。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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