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建委等十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

财联社8月16日电,国家卫建委等十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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