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網站8月16日消息,國家衛健委等十七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強化住房、稅收等支持措施。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住房困難。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對促進積極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直接組織選房;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

精準實施購房租房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條件的城市可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相關支持政策。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多渠道增加長租房供應,推進租購權利均等。各地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發揮好稅收、金融支持作用實施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對依法保障職工生育權益用人單位激勵機制。向提供母嬰護理、托育服務以及相關職業培訓、消費品生產的企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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