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高佳

2022年8月16日,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消息,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佈《關於加強行政司法聯動保障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的通知》(簡稱《通知》),嚴格禁止歧視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

今年以來,就業壓力凸顯,新冠陽性康復者受到就業歧視的情況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通知》指出,部分單位違反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曾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等爲由,限制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求職,侵害了相關勞動者平等就業的權利。

爲加強行政司法協調聯動,進一步保障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通知》明確,依據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不得歧視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

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不得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等爲由,拒絕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不得發佈含有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有關規定,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

《通知》指出,要加大招聘活動監管力度,對用人單位發佈含有歧視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招聘信息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履行合法性審查義務的,要依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對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要通過採取行政約談、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通知》還要求加強就業歧視案件審理工作,用人單位對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實施就業歧視、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的,勞動者可以侵害平等就業權、個人信息權益等爲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的就業歧視案件,人民法院在確保公正的前提下,要提高司法保護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審、快結。

這是人社部再次重申嚴禁新冠就業歧視。界面新聞注意到,8月1日,人社部曾聯合國家衛健委發佈《關於堅決打擊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就業歧視的緊急通知》(簡稱《緊急通知》)。

《緊急通知》稱,近期,部分地方出現濫用“健康碼”等檢測查詢工具,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實施就業歧視問題。爲依法保障新冠肺炎康復者平等就業權益,《緊急通知》要求科學認識新冠肺炎病毒傳播機理;規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查詢;依法維護新冠肺炎康復者就業權益;依法查處、曝光相關就業歧視違法行爲。

界面新聞注意到,《緊急通知》發佈後,各地已在積極落實。

8月15日,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健委轉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維護新冠肺炎康復者就業權益,嚴禁用人單位隨意違法辭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復者。並明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壓實各級責任部門責任,特別是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堅決糾正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爲由,拒絕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復者等違法行爲。

河南省人民政府、江蘇省人社廳也轉發了人社部、國家衛健委的《緊急通知》。江蘇省指出,將強化日常監督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嚴查用人單位在招用工過程中對新冠肺炎康復者的就業歧視,適時公開曝光典型問題,形成有效法律震懾,並將適時對各地貫徹落實《緊急通知》的情況組織明察暗訪。

其實,早在2020年武漢暴發疫情後,全國多個省份便已針對新冠康復患者的權益保護做出明確說明。安徽省總工會在2020年3月發佈提示稱,因感染、疑似或密切接觸等不能提供勞動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以及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爲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湖北省總工會則組織職工法律服務團編制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法律服務指引》,其中對企業是否能因勞動者爲湖北籍或近期有湖北工作史等就採取拒絕錄用等相關勞動關係問題進行了明確回答。

針對就業歧視現象,也有地方政府選擇出臺法律法規保障新冠康復者的就業權利。《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促進就業工作的決定》已於7月21日開始施行。這份文件強調,全社會應當共同維護公平就業環境。任何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患傳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勞動合同,在招用人員時不得以曾患傳染性疾病爲由拒絕錄用。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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