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網站8月16日消息,國家衛健委等十七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加強宣傳引導和服務管理。

積極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和羣團組織優勢,積極開展人口基本國情宣傳教育,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倡導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尊重父母、兒童優先、夫妻共擔育兒責任。推進婚俗改革和移風易俗,破除婚嫁大操大辦、高價彩禮等陳規陋習,倡導積極婚育觀念。組織創作一批積極向上的文藝作品,講好新時代美好愛情、和諧家庭、幸福生活的中國故事。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開展全國生育友好工作先進單位表彰活動,評選一批工作紮實、成效明顯、羣衆滿意的先進典型,鼓勵和帶動基層積極創新,營造生育友好的社會環境。

建立健全人口服務體系。以“一老一小”爲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週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加強政府和社會協同治理,強化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人口管理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完善生育登記制度,全面落實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強化基層人口信息管理職責,促進入戶、入學、婚姻登記、衛生健康等基礎信息融合共享,科學研判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維護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動員各級計劃生育協會深入開展“暖心行動”。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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