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红网

红网时刻新闻8月16日讯(记者 岳瑾)“长沙单身已有一套房屋,办理长租房后,能否买二套?”针对市民提问,昨日,长沙市住建局回复称:长沙户籍单身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如果把该套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在购房资格审核时,该房屋不计入购房资格套数,按政策可再购买一套住房。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了解到,该条优化政策并不只限制“长沙户籍”,这意味着,如果是外地户籍,在长沙只有1套房子,盘活租赁之后,同时满足有24个月社保或个税的条件,同样可以购买第2套房。

今年5月份,长沙出台《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由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则该套房屋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根据《方案》,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即有多套住房出租的家庭,在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时均只核减一套。长沙市出台的原限购政策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这是我们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该《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才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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