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工網

8月9日,四川則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梅收到50多歲的工傷農民工王某成的感謝信:“你們大公無私、不辭辛苦地幫我追回了工傷賠償,讓我和我的家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工會援助律師向王某成了解案情 受訪者供圖

在感謝信中,王某成講述了他的維權經歷。2020年4月12日,王某成在四川某建築有限公司承建的資陽一建築工地從事支木工作,工作時他被管架撞傷腹部、胸部。住院治療後,其受傷行爲被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爲工傷,並鑑定爲十級傷殘。

之後,資陽市雁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兩項仲裁裁決:一、建築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成傷殘就業金、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護理費等共計60558元。二、建築公司配合王某成到當地社保局辦理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領取工作。

“讓我沒想到的是,拿到生效仲裁裁決書後,建築公司不僅不履行給付義務,還將我在社保局領取的傷殘補助金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據爲己有。”說起這件事,王某成又氣憤又不知所措,這時有人告訴他,工會能幫農民工維權。

王某成抱着試一試的態度,找到資陽市總工會,希望能幫他維權。對此,資陽市總工會高度重視,當日就指派工會簽約律所四川則思律師事務所着手辦理此案。

受理該案後,承辦律師李紅梅、陳宗毅多次與該建築公司負責人溝通,希望與他們協商解決。在協商中,承辦律師向建築公司負責人釋明:受援人王某成因工傷應獲得的各項賠償費用一共有兩大部分,一部分包括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共計60558元,是由用人單位獨自承擔;另一部分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共計63578.13元,基於建築公司購買了工傷保險,因此該筆費用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然而,該建築公司領取了工傷保險基金應付的63578.13元,拒不給付給王某成,雙方爲此多次溝通,均不歡而散。協商不成,只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前不久,在承辦律師幫助下,王某成向資陽市雁江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要求依法履行仲裁裁決。

爲減輕王某成訟累,並讓其儘快拿到賠償款,承辦律師李紅梅和陳宗毅積極與執行法官研究案件,最終法院決定,直接對上述兩筆款項同時執行。這就減少了另一筆費用的訴訟程序,大大縮短了維權時間,降低了王某成的維權成本,充分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

隨即,承辦律師協助法院調取了社保局向建築公司轉款的憑證,明確了第二項仲裁裁決賠付費用總額爲63578.13元。目前,資陽市雁江區法院從被執行人四川某建築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扣劃了124136.13元,並通知了當事人王某成領取。

談起此案件時,承辦律師李紅梅提醒說,工傷保險非商業保險,主要是爲了減輕用人單位在職工發生工傷後的費用負擔和保障受工傷職工能夠得到及時救治和賠付,建築公司不能因其交費投保而享有獲得賠償費用的資格。

(據四川工人日報消息 四川工人日報記者向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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