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河南日報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周青莎

法官辦案公不公?律師水平怎麼樣?互相評一評。8月16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司法廳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我省建立法官與律師互評機制已於近期開始實施,法官和律師不僅要加強業務交流溝通,還可以給對方的工作表現“打分”。

發佈會上,省高院和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分別公佈了《關於建立健全律師與法官互評機制的實施辦法》和《關於建立法官協會律師協會常態化交流溝通機制的意見》,文件對評價原則、評價方式、結果運用,常態化交流溝通的途徑和方式進行了明確規定。

根據兩份文件,律師和法官互評可以是整體評價,也可以就個案進行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履職盡責、專業素養、工作作風、廉潔自律、司法禮儀等,每一項有三個評價選擇:好、一般、差,除了固定選項外,還可以做出具體評價表述。省法官協會和律師協會每年通過調查問卷、座談會等方式,邀請對方進行整體評價,並聽取意見建議。個案評價中,省高院辦理的有律師參與的案件,辦理完結後,審判流程管理系統會自動向手機推送評價鏈接,由承辦法官和律師根據自願、實名、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由法院和協會統一管理、定期通報,並作爲年度考覈的重要參考。評價結果異常的,協會會通過調取卷宗、庭審錄像,對相關案件進行評查,以保證評價的客觀性。

省高院常務副院長郭寶振表示,建立互評機制目的是深化律師與法官彼此尊重、相互監督、正當交往、良性互動的新型關係,共同提升職業素養和能力水平,打造“親清”法律職業共同體。

省政協委員、律師代表趙京輝對該機制充滿期待:“有了常態化交流溝通機制,我們和法官可以就疑難複雜案件或者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進行研討、論證,共同維護判決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共同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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