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臨近中秋佳節,月餅迎來了一年中最旺的銷售季。8月13至15日,《華夏時報》記者走訪深圳多家超市發現,月餅專櫃已然擺在各大商超內最顯眼的位置,同樣也在各家烘焙店內搶“鮮”上新。

然而,月餅屬於低頻消費品類,不少月餅商家由於盈利需求把目光放至“高價月餅”,不僅利潤豐富,還能通過禮盒提高月餅的附加價值,切入高端送禮消費場景。

8月12日上午,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多部門召開全省月餅市場監管工作宣貫會,會議明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相關規定,對高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嚴格執行包裝強制性標準;倡導不使用魚翅、燕窩等珍稀食材等監管要求。

然而,記者在調查走訪中發現,除了有500元以上的高價月餅禮盒外,不少線下渠道還存在售賣價格在監管紅線之下1-2元徘徊的“擦邊球”月餅,此外,還存在不同渠道、場所售賣價格不統一的現象。

而線上渠道方面,記者在各大電商平臺中檢索“燕窩月餅”“鮑魚月餅”“魚翅月餅”等詞彙,均未獲得相關檢索結果,但當記者更換搜索關鍵詞爲“滋補月餅”和“海鮮月餅”時,即搜索到上述產品,疑似電商平臺對相關詞條進行了屏蔽。

監管之下“天價月餅”仍存

廣州酒家、陶陶居、美心、富錦……深圳的消費者大多鍾愛廣東地區的品牌,廣州啊香港啊都有很多牌子的,每年賣得最好,我們進貨也進的多。”福田區一家超市的銷售員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記者在走訪深圳市福田區和龍華區多家大型商超時發現,深圳月餅市場確實主要集中在廣州、香港品牌推出的月餅產品,市面上的大多數盒裝月餅售價區間集中在幾十元到三百多元不等。但其中仍然存在不符合監管規定的“天價月餅”。

如美心七星伴明月月餅禮盒月餅禮盒及元朗榮華七星伴月月餅禮盒的售價均爲558元/盒;且廣州酒家、元朗和美心品牌均存在相同品牌、品種的月餅禮盒在不同超市售價不一的現象。

售價高於監管要求的元朗榮華七星伴月月餅禮盒

面對記者的詢問,售貨員們均表示自己只負責銷售產品,並不清楚相關監管規定,也不瞭解爲何與其他超市售價不一致。

8月14日,《華夏時報》記者來到位於福田區星河COCO Park二期的美心西餅烘焙店,意外發現這裏售賣的美心七星伴明月月餅禮盒售價不同於各大超市,價格僅498元/盒,符合監管規定的500元以下。

移步店內,記者才注意到櫃檯上的產品價目表赫然標價美心七星伴明月月餅禮盒爲525元/盒,與放置在門口月餅展櫃上的價目表有所差異,並且“498元”的價格有修改痕跡。

經過問詢,該店鋪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降價了,現在的售價是498元/盒。”同時,店長告訴記者,這是這兩天剛剛調整的價格,因此櫃檯上的價目表還未來得及進行調整。

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透露,從多年市場情況看,盒裝月餅平均生產成本70元/盒左右,單價200元以下的盒裝月餅銷售佔比達80%以上,單價500元以上佔比約1%。盒裝月餅單價不超過500元社會接受度高。

上述人士同時透露,今年中秋節前,市場監管部門將對相關違法行爲從嚴查處,相關違法違規信息依法依規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在“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

監管之下,爲何美心和元朗品牌月餅依舊定位“天價”?8月15日,《華夏時報》記者致函美心食品(廣州)有限公司公共及顧客關係部以及珠海元朗食品有限公司相關部門,截止發稿,珠海元朗食品有限公司未予回覆;美心相關負責人則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積極相應國家有關部門對《促進月餅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配合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推展”,但對於具體售價高於監管及售價不統一的現象,對方並未直接作出回應。

財經評論員潘翔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修改標準是爲了推動月餅迴歸食品屬性。商家違反新標準的,監管部門可按照《標準化法》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包括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處以商品貨值金額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罰款。

電商平臺仍可見珍稀食材月餅

此次,發改委重點指出,倡導不使用魚翅、燕窩等珍稀食材做月餅,記者走訪過程中發現目前珍稀食材月餅產品在線下市場難覓,但在線上渠道仍有大量魚翅、燕窩月餅在售。

值得注意的是,電商平臺不僅未予禁止珍稀食材月餅的銷售行爲,反而疑似替換關鍵詞避免監察。當記者在某電商平臺輸入關鍵詞“鮑魚月餅”“魚翅月餅”及“燕窩月餅”時,並未檢索到相關產品,而當記者更換關鍵詞爲“海鮮月餅”及“滋補月餅”時,隨即跳出大量珍稀食材月餅產品。

除了珍稀食材月餅屢禁不止,電商平臺也同線下銷售渠道一樣,存在500元以上及499元的月餅禮盒。此外,記者搜索“月餅”關鍵詞,發現有多款售價爲499.9元/盒的盒裝月餅。

對於一些月餅品牌打價格“擦邊球”規避監管得行爲,潘翔向本報記者表示:“自以爲離價格紅線只差幾塊錢就不違規,但這種做法反倒會吸引監管部門關注,調查其是否嚴格遵守月餅包裝新標準。”

對於電商平臺疑似替換珍稀食材月餅關鍵詞的現象,潘翔表示,電商平臺應該嚴格執行監管規定,履行好管理平臺上商戶的主體責任,而不是通過變化搜索關鍵詞的方式和監管玩“躲貓貓”。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平臺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電子商務法》亦規定了平臺對平臺內存在的法律禁止交易商品的處置義務及向主管部門報告義務。電商平臺不履行管理責任的,監管部門可責令改正、處以罰款乃至責令停業整頓。”潘翔進一步分析指出。

資本湧入月餅市場

除了在市面上進入監管視野,月餅也早已吸引當前資本市場的一衆玩家紛紛入局。今年中秋,除了傳統餐飲、糕點品牌外,從各式茶飲咖啡品牌推出的特色月餅到各大植物肉品牌的植物肉月餅,從迪士尼的卡通聯名月餅到西貝莜麪村的燕麥月餅……各式各樣的月餅可謂百家爭鳴。

作爲一年僅有幾日的低頻消費品類,其超高的毛利潤成爲月餅賽道逐漸擴大的直接原因。《華夏時報》記者查閱多家相關上市公司得業績數據發現,毛利潤高達六成似乎已是業內的常態,相關公司的營收也有着明顯的季節性和週期性。

全聯併購公會信用管理委員會專家安光勇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天價月餅”只是表面現象,問題的根本不在於月餅本身,而是國內傳統佳節的送禮文化導致的。

“月餅作爲能夠代表傳統文化的食品,具有易於包裝,保質期比較長等特點,適合於作爲禮品,所以月餅不經意就成爲了送禮文化的替罪羊。”他分析指出:“消費者購買‘天價月餅’大多並不是作爲自己享用的用途,更多的是爲了送禮。而作爲禮品,其要求就是一個‘貴’,通過其禮品的高昂價格,來表達誠意。”

“即便通過各種政策,打壓天價月餅,仍會出現其他形式的替代品。因此直接打壓天價月餅,其效果會非常有限。”安光勇也表示:“我們應該要解決的是從根本上打擊這個市場的需求(送禮文化),而不是天價月餅本身。如果這些送禮的需求減少,那麼由市場的調控原理,價格也自然會回落。”

中國人民大學智能社會治理中心副教授王鵬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此次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多部門的整治行爲有利於加快行業亂象整治的腳步,維護月餅市場的合法秩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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