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鋒

“盲盒誘導食品過度消費”“活體寵物盲盒”“無人認領行李箱被當盲盒售賣”……這幾年,萬物皆可盲盒的潮流下,盲盒亂象也逐漸增多,現在盲盒經營活動規範來了。8月16日,市場監管總局公開徵求《盲盒經營活動規範指引(試行)》意見,擬對盲盒銷售的內容、形式、銷售對象等方面作出規定。(相關報道見A7版)

近年來,盲盒營銷風靡市場各個角落,在市場上製造了很多新話題,也給商家提供了新的賣點、發展點,給消費者帶來了新的消費體驗。然而,盲盒營銷的無序生長也暴露出不少問題:一些商家藉助盲盒銷售殘次品、三無產品、過期過氣產品等;一些商家趁機銷售活體動物、藥品、食品等特殊商品,違背了市場倫理,踩踏了法律底線;一些商家的盲盒營銷模式極富誘導色彩,甚至帶有博彩意味,刺激了青少年羣體的不理性消費;一些商家利用交易優勢地位,制定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規則,限制或剝奪消費者的退換貨權利……這些做法侵犯了消費者權益,也擾亂了市場秩序。

隨着社會各界對盲盒營銷加強監管的呼聲變高,前段時間,上海、江西贛州分別出臺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明確了商家的責任,給盲盒營銷劃出了紅線,積累了實踐經驗,具有積極的示範引領意義。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啓動了《盲盒經營活動規範指引(試行)》制定程序,旨在爲盲盒營銷建立統一規則,這也邁出了規範盲盒營銷的關鍵一步。

有些商品因其特殊的屬性和監管需求,根本不適宜採取盲銷模式。意見稿把藥品、醫療器械、活體動物、無着快件、食品等在使用條件、存儲運輸、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拉入盲盒“負面清單”,守住了盲盒的內容底線,也從源頭排除了盲盒營銷的一部分違法侵權風險。

針對盲盒營銷信息的不透明、不保真等問題,徵求意見稿提出,盲盒經營者應將商品名稱、種類、樣式、分佈、投放數量以及抽取規則、隱藏款抽取概率等關鍵信息以顯著方式對外公示,不得對相關信息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通過後臺操縱改變抽取結果、隨意調整抽取概率等方式變相誘導消費,不得設置空盒。這一規定能夠夯實盲盒經營者全面、真實、準確公示信息的責任,杜絕經營者暗箱操作,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和監督權。

青少年尤其是低齡兒童的自制力差,容易陷入成癮性消費、非理性消費、攀比式消費的誤區。意見稿禁止盲盒經營者向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盲盒,並對向8週歲及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設定了監護人知情同意的必要條件,還鼓勵相關部門對小學校園周邊的盲盒銷售拒止距離、拒止內容等進行探索。給未成年人築起盲盒營銷防護網,有利於引導未成年人健康理性消費,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盲盒售後問題一直飽受詬病,徵求意見稿區分不同情形規定了可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可退貨以及經營者依法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等義務的處理路徑,有助於明晰雙方權利義務,化解營銷糾紛,保障消費者售後權益。

期待全國首部統一的盲盒監管規則能儘快落地,填補規則空白,給盲盒營銷套上規則“籠頭”,給經營者自律、監管部門執法監督、消費者維權提供精準指引,助推盲盒市場進入規範發展的新時代。

漫畫/陳彬

責任編輯:李科峯 ST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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