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州日報

“我們在整改完善公司的進出口業務後,向海關提交了《信用修復申請書》,沒多久就完成信用修復,進出口通關隨之‘絲滑’起來。”近日,廣州市某傢俱有限公司李經理拿着《海關信用修復決定書》激動地說。

2020年10月,該公司由於法律意識不足、在選擇合作方上不謹慎導致開展進出口業務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海關監管規定,被海關處以行政處罰,隨後被認定爲失信企業。

廣州某電子企業在廣州海關指導下完成信用修復

“信用等級降爲失信後,我們很快就感受到了危機,進出口貨物查驗率幾乎達到100%。由於信用等級問題,市場拓展方面也屢屢受挫,很多合作方把我們‘一票否決’。可謂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該公司李經理感慨,“新版《信用管理辦法》實施後,廣州海關工作人員主動聯繫我們,告知信用修復的政策指引,給我們送來了及時雨。”

李經理所說的新《信用辦法》指的是2021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根據規定,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失信企業在主動糾正失信行爲、消除不良影響且符合相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向海關書面申請信用修復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海關經審覈認爲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自收到企業信用修復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准予信用修復決定。

由於失信企業的進出口活動會受到海關高頻查驗監管、無法辦理彙總徵稅等一系列懲戒措施,在當前經濟形勢嚴峻複雜的背景下,企業信用修復顯得尤爲重要。

“有的企業的失信行爲是非主觀、非惡意的行爲,他們對於糾正失信行爲有着強烈意願。海關對企業需求積極響應,進一步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爲失信主體提供自我糾錯、改過自新的機會,幫扶企業重拾發展信心,有利於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釋放市場主體活力,激發市場主體守信意願。”廣州海關企業管理和稽查處副處長鍾劍鋒表示。

據鍾劍鋒介紹,海關信用修復機制,並非失信主體信用記錄的“簡單洗白”,而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過程。

今年1月,廣州海關爲廣州荔灣區某貿易公司進行了失信企業的信用修復。這家貿易公司此前出現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爲,被認定爲失信企業。按照“誠信守法便利、失信違法懲戒”原則,海關對該企業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同時該企業失信信息也被公佈在“信用廣州”網,隨即受到市場監管部門將其列入黑名單、金融侷限制其進入融資擔保行業等多項政府聯合懲戒。

該公司完成整改後,廣州海關主動送政策上門,詳細宣講信用修復政策及申請流程等各項內容,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提出具體可行建議。在海關指導下,企業建立對進出口業務的內部複覈制度,注重對商業合作伙伴的資質篩選,並組織員工開展多期海關法規內部培訓,提升企業員工的守法合規意識。企業在失信後的一年內未再出現違反海關監管規定事情,此後企業進出口業務逐步走上正軌,海關對企業的查驗由票票查驗恢復到了正常查驗率,大大減少了通關成本,企業經營恢復正常,今年1-7月企業進出口額同比增長25.1%。

企業信用修復後,還能重新享受申請預約通關、檢驗檢疫事項審批時限縮短等海關普惠措施。“公司按照海關管理要求進行積極整改,守法規範水平得到了提升。”該公司負責人說,“信用修復後,辦理各種手續會更加方便,我們對未來的發展充滿信心。”

據統計,新《信用辦法》實施後,廣州海關已完成23家失信企業的信用修復工作,1-7月,修復後企業進出口值達到近2700萬元。下一步,廣州海關將持續優化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努力打造“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信用監管新格局,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