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玩具、餐飲、美妝、文具、圖書等諸多消費領域都掀起了“盲盒風”,消費市場上隨處可見盲盒的身影。爲引導盲盒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16日發佈《盲盒經營活動規範指引(試行)(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盲盒採用類似於抽獎的營銷策略,有的商家打造“系列”概念,並設置一個最難獲得的“隱藏款”等進行飢餓營銷,抽中概率很低。這使得很多消費者醉心於享受拆盲盒所帶來的不確定性與驚喜感,容易衝動購買,助長了非理性消費行爲。與普通商品相比,盲盒具有很強的信息不對稱性,消費者只能依靠商家的廣告宣傳來選購,容易被商家誇大商品價值、虛構中獎概率等虛假宣傳所誤導。

對此,徵求意見稿提出,盲盒經營者應將商品名稱、種類、樣式、抽取規則、投放數量、隱藏款抽取概率、價值範圍等關鍵信息以顯著方式對外公示,保證消費者在購買前知曉。盲盒經營者不得通過後臺操縱改變抽取結果、隨意調整抽取概率等方式變相誘導消費。

在價格方面,徵求意見稿明確,盲盒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明碼標價,盲盒商品價格不應與同質同類非盲盒銷售商品價格差距過大。

有消費者反映,拆開盲盒後,有的產品可能不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安全性指標;有的可能是假冒僞劣產品或者二次銷售商品;有的是沒有生產日期、質量合格證以及生產廠家的“三無”產品。

對此,徵求意見稿提出,藥品、醫療器械、特殊化妝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體動物、食品等在使用條件、存儲運輸、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銷售。盲盒經營者生產、經營的商品,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質量、安全的要求。盲盒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與經營者明示不符的,應依法履行退貨、更換、修理等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不得以“附贈品”“抽獎品”等藉口免除應當承擔的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義務。

針對食品、餐飲行業,徵求意見稿提出了明確要求,盲盒食品經營者在從事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過程中使用盲盒商品開展促銷活動,應遵守反食品浪費法有關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網購平臺對於盲盒銷售需要承擔哪些責任?徵求意見稿提出,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定期對平臺內盲盒經營者真實信息進行覈驗。

青少年羣體由於好奇心強、消費觀念尚不健全,容易爲盲盒而“上癮”。在市場監管總局開展的2022年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守護行動中,就專門提出針對盲盒等“新奇特”玩具開展質量安全隱患排查。

對此,徵求意見稿提出,盲盒經營者不得向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盲盒。鼓勵地方有關部門出臺保護性措施,對小學校園周圍的盲盒銷售模式包括距離、內容等進行具體規範。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盲盒商品或者服務不得含有歪曲歷史、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恐怖暴力、宗教極端、民族歧視、分裂國家等法律法規禁止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內容。不得以盲盒名義從事或者變相從事賭博活動。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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