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玩具、餐飲、美妝、文具、圖書等諸多消費領域都掀起了“盲盒風”,消費市場上隨處可見盲盒的身影。爲引導盲盒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16日發佈《盲盒經營活動規範指引(試行)(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藥品、食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銷售

在盲盒內容方面,意見稿擬規定,藥品、醫療器械、特殊化妝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體動物、無着快件、食品等在使用條件、存儲運輸、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銷售。

  • 餐飲品牌搞盲盒促銷不得誘導超量點餐

針對餐飲品牌銷售盲盒引起的食物浪費現象,意見稿強調,擬規定食品經營者在從事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過程中使用盲盒商品開展促銷活動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有關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 盲盒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

在規範盲盒價格方面,意見稿擬規定,盲盒經營者應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合理確定盲盒價格。盲盒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實施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擡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爲。通過盲盒形式銷售的,同一套系商品或者服務的成本差距不應過大。盲盒商品價格不應與同質同類非盲盒銷售商品價格差距過大。

針對二手市場炒作盲盒的亂象,意見稿擬規定,鼓勵盲盒經營者建立保底機制,通過設定抽取金額上限和次數上限,引導理性消費。鼓勵盲盒經營者自覺承諾不囤貨、不炒作、不直接進入二級市場,並接受社會監督。

  • 盲盒隱藏款抽取概率需對外公示

針對盲盒抽取概率等爭議問題,意見稿提出,盲盒經營者應將商品名稱、商品種類、商品樣式、抽取規則、商品分佈、商品投放數量、隱藏款抽取概率、商品價值範圍等關鍵信息以顯著方式對外公示,保證消費者在購買前知曉。

此外,盲盒經營者不得對抽盒規則、抽取概率、銷售狀況、用戶評價、商品數量、商品規格、商品質量、服務提供方式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盲盒經營者不得通過後臺操縱改變抽取結果、隨意調整抽取概率等方式變相誘導消費。不得以折現、回購、換購等方式拒絕或者故意拖延發放盲盒。不得設置空盒。

同時,盲盒經營者不得以盲盒名義從事或者變相從事賭博活動。

  • 不得向8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盲盒

針對未成年人購買盲盒的問題,意見稿擬規定,盲盒經營者不得向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向8週歲及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應通過銷售現場詢問或者網絡身份識別等方式,確認已取得相關監護人的同意。盲盒經營者應以顯著方式提示8週歲及以上未成年人購買盲盒應取得相關監護人同意。

意見稿同時強調,鼓勵地方有關部門出臺保護性措施,對小學校園周圍的盲盒銷售模式包括距離、內容等進行具體規範。

  • 全包形式銷售整套系列盲盒可七日無理由退貨

在飽受詬病的盲盒售後問題上,意見稿擬明確,盲盒經營者通過充分告知提示,並經消費者確認後,以互聯網形式銷售的盲盒商品拆封後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但以全包形式銷售整套系列商品,消費者拆封後要求整套退貨的,經營者應依法執行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盲盒經營者不得以默認勾選方式替代消費者確認環節。

盲盒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或者與經營者明示不符的,應依法履行退貨、更換、修理等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不得以“附贈品”“抽獎品”等藉口免除應當承擔的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義務。盲盒經營者、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等相關主體應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公開投訴方式、處理流程、退換貨標準等信息,配合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提高消費爭議解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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