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孙诗卉 上海报道 近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出台文件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以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经营。

中国银保监会于2021年5月下发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随后,又于今年3月1日起,向全国推行试点。

根据银保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截至今年7月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投保件数近21万件,累计保费23.5亿元,其中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投保近3万件。

何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中国银保监会建议试点保险公司应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方可领取养老金,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并应当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

总结下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特征包括:1、以养老保障为目的,2、60周岁及以上方可领取养老金,3、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

作为一款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其增值部分主要来自投资收益,那么收益是否稳健,能否达到预期的收益目标都是需要关注的内容。据了解,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会设立两个账户,分为稳健型账户和进取型账户,对应不同的收益率。而且这两个账户都有保底收益,投保人可以对这两个账户之间的资金比例进行自由切换。

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借鉴了我国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产品设计,是我国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类型的创新,在保险责任方面增加失能给付,在账户管理方面设置稳健型和进取型账户,并规定最低保证收益。创新产品类型、丰富保险责任、提高账户投资价值,使得专属养老保险的竞争力大幅提升,也成为保险公司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领域。

加快第三支柱养老建设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 2.6402亿人,占总人口比重18.70%,与2010年相比上升5.44%。民政部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从轻度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成为重中之重。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频频出台,除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另一项受到较高关注的政策还有个人养老金账户,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进一步夯实我国第三支柱建设。

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缴费水平方面,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养老金投资方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虽然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未全面落地,但银行、保险、基金早已加速布局这一蓝海市场。各类专属养老金融产品已经可以在理财、银行等app上购买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这类产品的收益率还是比较可观的,大部分此类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在5%-8%之间。

一位消费者对21世纪经济记者表示,此类产品的收益率对他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可能急用的钱不能用于购买此类产品,对于离退休还有一段距离的人群来说这个投资周期相当长。

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满足消费者终身、长期领取需求的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支持银行、信托等开发养老型储蓄和理财产品”,这为险企、银行、信托等机构开展养老金融提供政策遵循。

丰富养老保险产品体系,是险企开展养老保险和养老金融的首要工作。对于加快第三支柱养老建设,积极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宋占军认为,在当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监管体系下,保险公司一方面应加强销售引导,注重合规宣传,引导消费者长期购买,全面认识产品投资收益的波动性,另一方面提高资产配置水平,通过长期资产负债匹配提升专属养老保险账户实际结算利率。

(作者:孙诗卉 编辑:李致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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