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政策吹風會現場。雷昱兒攝

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自2021年7月全面實施三孩政策以來,國家和浙江醫保部門相繼出臺文件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促進優生優育工作。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石連忠介紹,自2022年7月1日開始,以在職職工身份參加杭州職工醫保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關於靈活就業人員的生育保險繳納方式,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周利光表示,該羣體的生育保險費由個人按規定與職工醫保費一同繳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津貼待遇享受不會受到影響。

據介紹,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起始時間與職工醫保一致。符合政策生育的人員,其生育時在杭州市職工醫保待遇期內,且申領津貼時已在杭州連續繳納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的,可申請生育津貼。

據周利光介紹,生育津貼申領時限爲生育後次年年底前;其中靈活就業人員在2022年7月1日以後生育並符合上述條件的,可按規定申領生育津貼。

加大優生優育支持力度

此外,杭州市將參保女職工生育三孩的醫療費用納入生育保險支付範圍,並按規定及時足額給付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其中,一孩多胎的按二孩或三孩享受生育津貼,並按照《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規定,“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的規定疊加享受生育津貼。

爲加大對優生優育支持力度、提升產婦獲得感,杭州將早孕期胎兒結構超聲篩查、胎兒系統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等診療項目新增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爲提供高質量醫保服務,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進一步優化經辦服務能力,如拓寬線上線下申報渠道,參保人員可通過“浙裏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等途徑進行線上申報,也可就近到屬地醫保經辦窗口申報。

據石連忠介紹,女職工產假期間可正常發放產假工資的用人單位,建議在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覈定(與醫保繳費工資基數一致)後申報;如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發放產假工資有困難,確需即時申領的,做好承諾登記,先按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基數計發,待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覈定後予以補(退)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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