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8月18日,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二審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修君攝

中新網南昌8月18日電 題:直擊勞榮枝案二審開庭現場:勞榮枝不承認“故意殺人罪”

記者 王修君 華山 李韻涵

8月18日,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二審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江西高院”)開庭審理。

江西高院15日發佈公告稱,該案設旁聽法庭,社會公衆可通過相關方式申請旁聽。

當日8時許,江西南昌氣溫接近38攝氏度,法院外已人頭攢動,衆多對此案關注的民衆自發匯聚在法院外等待庭審消息,部分提前申請了旁聽的民衆陸續按要求進入法院內收看庭審現場實時轉播。

8月18日,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二審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修君 攝

勞榮枝不承認故意殺人罪 檢辯雙方就相關證據發表意見

9時30分,勞榮枝穿着疫情防護服在法警的帶領下進入庭審現場。記者瞭解到,此次庭審,勞榮枝家人爲其更換了辯護律師。

庭審伊始,檢察員以及勞榮枝辯護人對庭前會議的相關內容發表意見。在庭前會議中,勞榮枝及其辯護人不申請回避,同意案件公開審理。勞榮枝及其辯護人對該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後被法庭依法駁回。

中新網記者從庭審現場看到,勞榮枝精神狀態良好,吐詞咬字清晰,且語速較快。

在下午的庭審中,該案審判長表示本次庭審將主要圍繞“一審認定的勞榮枝構成故意殺人罪的證據是否充分”“勞榮枝應該被認定爲主犯還是脅從犯”“一審量刑是否過重”等多項問題進行討論。

“我不承認我犯了故意殺人罪,我只承認我被動參與了綁架罪。”勞榮枝在庭審現場多次表示自己不承認“故意殺人罪”,在談及與法子英交往的過程中,勞榮枝不時掩面哭泣,聲音哽咽,表示“後悔捲入了這樣的事情中”。

檢方以及合議庭分別對勞榮枝進行了訊問,辯護人對勞榮枝進行了詢問,檢方認爲,從法子英、勞榮枝的供述以及證人證言都能證明勞榮枝系南昌滅門案、溫州出租屋殺人案的共犯,勞榮枝的之前供述與今天當庭陳述互相矛盾。

8月18日,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二審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修君 攝

雙方家屬均旁聽庭審

記者瞭解到,勞榮枝二哥勞聲橋及南昌案被害人熊啓義弟弟熊啓重均旁聽了此次庭審。

“如果維持一審原判,會繼續上訴。”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在庭審結束後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表示,如法院審理清楚了相關事實,會對受害人家屬進行經濟賠償。

“她的表情還和上次(一審庭審現場)一樣,不緊張,她還在現場自稱是受害人。”熊啓重表示,自己和家人不需要勞榮枝及其家人的經濟賠償,只希望此次二審可以維持一審判決。

衆多對此案關注的民衆自發匯聚在法院外等待庭審消息。王修君 攝

勞榮枝曾潛逃23年 一審三罪並罰判死刑

據南昌中院此前消息,1996年至1999年間,勞榮枝與法子英(另案處理)共謀且分工明確,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做陪侍小姐,物色有錢人爲作案對象,分別在江西南昌、浙江溫州、江蘇常州、安徽合肥共同實施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犯罪,造成7人死亡。

2019年11月28日,潛逃23年的犯罪嫌疑人勞榮枝被福建省廈門市警方抓獲,同年12月5日由南昌市公安局派員押解至南昌。

2020年12月21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罪一案。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對勞榮枝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勞榮枝夥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爲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並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餘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數罪,應依法予以並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勞榮枝案二審將於19日繼續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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