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8月18日起,对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阿克苏市、拜城县风险区域进行如下调整:

将新和县新和镇团结社区锦绣花园第一小区6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将新和县新和镇团结社区锦绣花园第一小区(6号楼除外)、新和县火车站站前服务大厅、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建安一区11号楼、拜城县众泰花园小区5号楼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总台记者 田彤 卜鹏)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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